(通讯员 张明华)为推进通许县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目标。今年以来,通许县纪委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在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上狠下功夫,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为服务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护航保驾。
狠抓监督检查,下好“先手棋”。县委组建了三个以副县级领导为组长的督查组,通过实地走访、重点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对脱贫攻坚工作中“第一书记”在岗情况、进村入户情况、组织领导不力、执行政策不力、工作作风不扎实、廉洁自律问题等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全县通报批评,并要求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狠抓主体责任,把好“落实关”。县纪委组织人员深入基层一线,采取入户走访、座谈讨论和查阅资料等形式,加强对“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发现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导致扶贫领域腐败问题频发,或者对突出问题重视不够、整治不力以及查处问题不认真、处理不到位等问题,在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党委、纪委的责任。
狠抓执纪问责,架设“高压线”。 按照坚持依规依纪、依靠群众、实事求是,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惩教结合的原则,通许县出台了《通许县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明确了22种问责情形和11种问责方式,对于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认真、敷衍了事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脱贫攻坚工作问责情况,将作为脱贫攻坚工作考评奖惩的重要依据,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