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组地’联合办案帮助俺乡把这起时间跨度长、牵涉人员多的疑难案顺利办结,这个工作机制真好。”近日,尉氏县大桥乡纪委书记激动地对县纪委监委第5联合办案工作组组长说道。
为解决乡镇纪委工作人员办案经验不足、力量分散、化解能力有限等问题,尉氏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室组地”联合办案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有效整合三级力量,在全县划分8个片区,开展交叉监督、案件查办、巡纪联动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基层办案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设立“室组地”联合办案工作组8个,组长由县纪委监委正科级干部担任,派驻纪检监察组和乡镇纪委工作人员为成员。联合办案工作组严格按照《实施意见》要求进行案件办理,并由县纪委监委业务科室严格把关,保证办案质量。通过“室组地”发力,打造纪检监察新利剑、预防腐败新防线。
“‘室组地’协作配合,通过以案代训强化实战练兵。《实施意见》的推行,将‘单兵作战’变为‘协同作战’,最大程度凝聚合力,达到‘1+1+1>3’的效果,不断提升基层独立办案能力。”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尉氏县纪委监委 陶梦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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