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内部监督工作新模式,充分发挥其“探头”作用,市纪委监委精心组织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高标准推进全市检察系统内部巡察工作。紧扣夯实基础、规范实施、精准反馈、强化整改四个环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系统内部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派驻纪检监察组深入开展内部巡察工作提供新思路。
夯实“三个基础”,为巡察工作开展提供坚强保障。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调剂配备专人负责巡察工作。整理汇编《巡察工作规范手册》,收录有关制度规定和各类报告、民主测评、问卷调查及走访评议等模板24项,固化已被工作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方法措施6项,统一标准要求,建立长效机制。组建巡察组长库,选拔政治素质过硬、党务工作熟悉、检察业务精通、工作作风扎实、综合协调能力较强的市县两级检察院工作骨干组成巡察人才库,为系统内巡察工作提供人才支撑。
做到“三个精细”,确保巡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巡察前,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详细列出巡察监督重点、查阅资料清单、日常工作安排及每周工作计划,为进驻后顺利开展工作提供遵循。实行联络员制度,明确巡察组需要调取的档案资料要先列举清单,由联络员根据清单统一向被巡察单位调取,防止因多头重复索要资料给被巡察单位带来负累。灵活运用“听、查、问、访、测”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情况,着力提升发现问题的广度、深度和精准度。
区分“四个层次”,全方位精准反馈巡察意见。针对巡察中发现的县(区)检察院存在的问题,当面向县(区)委主要领导通报有关情况。由巡察组单独向县(区)检察院检察长详细反馈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存在的问题,重点对班子成员个人存在的问题以及发现的相关问题线索进行逐一反馈,要求其切实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实行问题清单签收制度,详细列明每名班子成员的个性问题表现,逐一单独反馈,要求其现场签收个性问题清单,并将整改落实情况作为主要内容,在本单位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说明。召开全检察院干警参加的巡察意见反馈大会,通报巡察情况,提出整改要求,让全体干警认真对照查摆、举一反三,积极主动参与整改。
梳理“四个类别”,客观务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实。根据巡察情况,认真梳理汇总被巡察单位存在的共性问题,指导督促全市检察机关本着“有病治病,无病预防”的原则进行整改,拓展延伸巡察成果。对被巡察单位现实存在但自身又无法解决的难点问题,由市检察院党组和被巡察单位共同努力,加大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力度,以“啃硬骨头”的精神,坚决抓好整改落实。紧盯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重点问题,采取巡察组人员蹲点督促、集中督导、专项检查、跟进督察等方式,加强跟进指导、重点督办。对一些顽疾问题、需持续推进解决的问题,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定期进行“会诊”把关,坚决防止“抓一抓就好转、松一松就反弹”的现象发生,推进问题彻底解决、整改落实常态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