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上午,市委书记侯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阎红心共同为开封市监察委员会揭牌。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付磊,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卢志军和监察体制改革转隶人员一同见证了这历史性的时刻。
开封市监察委员会的成立是我市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迈出的重要一步。从这一刻起,市监察委将与市纪委合署办公,担负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职责。
自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开封把推进监察体制改革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钉好改革进程中的每一颗钉子,拧紧每一颗螺丝,使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在开封蹄疾步稳的不断前行。
2017年12月5日,市委书记侯红切实担负起“施工队长”职责,上任第一天就到市纪委作专题调研,听取我市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汇报,着重关注转隶人员的思想状况,明确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贯穿转隶过程,多次要求涉改部门的广大干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纪委决策部署上来。
为进一步增强转隶人员的政治认同和归属感,让纪检监察力量有效融合,实现反腐败工作1+1>2的良好机制,卢志军同志采取“一对一”的方式与30名转隶人员分别开展谈话谈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解答他们的问题和疑惑,认真听取转隶人员及家属的想法和建议,全面掌握转隶人员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困难,逐一帮其解决,让转隶干部充分感受组织关怀。
“原本谈及转隶还曾有些许担忧,在与新领导接触中我深深的感觉到,领导对我们非常真诚,能够倾听我们的心声,尊重我们的意见,使我彻底打消了对于转隶存在的种种顾虑。”一位在检察院工作20多年的转隶干部这样说道。
2017年12月27日清晨,开封市检察院30名转隶同志着装整齐、佩戴党徽,迎着金色的朝阳,目光坚毅地走向新岗位,开启新征程。
2017年12月27日上午,开封市召开监察体制改革转隶人员到岗工作会,市委书记侯红在会上指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要充分认识组建监察委员会的重大意义,肩负起管党治党、监督监察的职责任务,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用立案审查震慑“关键少数”,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紧跟新时代发展改革步伐,旗帜鲜明讲政治,守住“钙源”补好钙,勤于学习增本领,敢于碰硬强作风,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
2018年1月8日,开封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胜利闭幕。开封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卢志军被选举为市监察委员会主任,成为开封监察委员会历史上的第一任主任。
2018年1月10日,开封市召开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经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投票表决,邢广华、侯豪、王俊生被任命为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康青选、张少璞、何宪军、宗永恒、李同军被任命为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阎红心依次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颁发任命证书。随后新任命的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面向国徽进行庄严的宪法宣誓。
面对新的一年,站在新的起点,2018年1月11日,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卢志军在开封市监察委员会挂牌成立后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
要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把旗帜鲜明讲政治放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讲政治贯彻落实到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要履职尽责,全面贯彻执纪监察为人民、执纪监察强党建、执纪监察促发展的新工作理念,以坚如磐石的决心惩贪反腐、正风肃纪,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全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营商环境,为开封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进一步增强开封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廉洁奉公,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在《宪法》和《国家监察法》赋予的权限内,秉公办案,干净干事,不断做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业绩。
潮起海天阔,扬帆正当时。新成立的开封市监察委员会将在新的机遇与挑战前,齐心协力迎难而上,把党中央绘制的改革蓝图转化为生动的实践,为加快建设“四个开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开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提供坚强保证,在新时代下为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