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印发通知 要求加强监督检查 确保防汛救灾措施落实落细
2021-07-22 09:48 来源: 开封廉政网

近日,省内各地持续遭遇强降雨,我市部分地区出现内涝,7月21日防汛应急响应已提升至Ⅰ级,形势十分严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抓细抓实各项防汛救灾措施。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市委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防汛救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市纪委监委印发通知,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

要提升政治站位。灾情就是命令,责任重于泰山。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把监督保障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切实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闻“汛”而动,迎难而上、勇于担当,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靠前指挥、一线作战,发挥好主心骨作用,把防汛救灾工作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并做好主汛期内长期作战准备,以对党和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工作。

要下沉一线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下沉一线,靠前监督,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落实《开封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开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封市防汛工作进入战时工作机制的通知》等要求,围绕防汛救灾工作中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易发风险点,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开展防汛救灾监督“六查”工作:一查防汛救灾工作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是否做到有岗必有责、有责必到位,责任落实是否全覆盖,有无死角和盲区;二查防汛救灾调度指令是否严格执行,是否在贯彻执行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三查值班制度是否严格遵守,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值班制度是否落实,重点部位是否有人巡查;四查重大汛情灾情、突发事件是否按规定报告,是否存在虚报、瞒报、迟报的情况;五查各类防汛救灾资金物资的采购、分配、管理是否到位;六查受灾区域群众妥善安置、迅速恢复生产、卫生防疫处置等工作是否有力有效。

要严肃执纪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防汛救灾工作的第一线,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坚决做到“七严禁”:一是严禁对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二是严禁擅离职守、脱岗空岗,不落实各防段人员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巡查制度;三是严禁以任何借口妨碍、干扰、破坏防汛救灾工作;四是严禁对督导检查反馈的问题敷衍整改、虚假整改;五是严禁弄虚作假或瞒报、谎报、漏报、迟报重要汛情灾情信息;六是严禁通过互联网、社交软件等途径编造、转发、传播不实信息,干扰防汛救灾工作;七是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克扣防汛救灾专项资金和物资,以及在调配使用中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等行为。对违反上述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纪检监察机关要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对因勇于担当、勇于先行而出现工作失误的,坚决予以容错纠错。

要强化工作统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同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建立健全情况报告、线索移送、工作调度等机制,形成联防联控整体合力。各县区纪委监委要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开展有力有效监督。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迅速组织对监督单位防汛救灾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要加强督办检查,协同推动防汛救灾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以铁的纪律确保打赢防汛救灾攻坚战,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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