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伯行,字孝先,号恕斋,晚号敬庵,河南仪封(今河南兰考)人。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进士,累官至礼部尚书。历官二十余年,以清廉刚直称。身为治河能臣的张伯行,勤思善虑,由于治河功绩显著,接连升任闽、苏两地巡抚重任。但为当时坊间所称道的,不仅是他的治黄能力,亦有他不可多得的治家之策。
在仪封老家,张伯行有一位30多岁的堂弟,这位弟弟可没少给他惹事儿。
有一天,张伯行坐在办公案前,手里拿到是来自老家大伯的一封信。与以往不同的是,往日的和颜悦色荡然无存,张伯行的面部表情随着眼球的扫动,由欣慰变为凝重,直至读到最后,竟一反常态,充满怒气,拍案而起。
这位弟弟可谓纨绔子弟,常常仗权欺势,凌虐无辜百姓,干扰司法,搞得当地人都是叫苦连跌。这是第二次来信提及他的荒唐行为。张伯行想着想着,不由地一股怒火油然而生。
常年居官在外的张伯行,忙于公务,鬓角早已夹杂着白发,回想着昔日大伯对自家点点滴滴的照顾,他的怒火渐渐平息。但是很快他又陷入了亲情与法理的纠结中……
思考数日后,张伯行提笔写了一封信,派人寄往老家。在信中对叔父的无奈之举深表同情,并给叔父指明了一个解决办法:“至于某弟,更要大破情面,向他痛切言之,令其翻然悔悟,痛改前非方好。”没过多久,张伯行又写了一封《又告白诸亲友文》家书,严明家训。说到“张氏族人如若在外酗酒生事,或者恃势凌人的,不论是通过亲戚朋友相互转达,还是寄送书信告知,情节轻的则自为惩处,情节重的则送官严刑。”继而张伯行言到“事在必行,语非虚饰,决不纵人作恶,岂肯玷我清修。”张伯行通过对亲属采用“大破情面”的方式,明确了自身大公无私的态度。
古往今来,如今,对于领导干部而言,遇到亲属违法情况,我们往往碍于亲情,才会导致屡屡发生事与愿违的现象,最终殃及自身,自己品尝自己的苦果子。那么,我们倒不如学学张伯行,像这样直击问题的关键,打破亲情这一环节的阻碍。从自身做起,严格要求身边人,始终保持自身良好的操守及清廉家风。
(兰考县焦裕禄干部学院 郭胜华 )
史料来源:
《正谊堂文集·上叔父》:至于某弟,更要大破情面,向他痛切言之,令其翻然悔悟,痛改前非方好。是以受命以来,有惧无喜,汝辈当识此意,倍须谦恭退让,不得恃势作不法不公事,扰官司凌小民,是使乡人厌苦,不然则我祸起于汝辈,而汝辈亦不免也。某弟今已三十余岁,年纪不算小了,处己待人,应事接物,俱宜讲究。
《正谊堂文集·又告白诸亲友文》:“凡我家人暨我佃户,若酗酒而生事,若恃势而凌人,或达亲友相闻,或书笔札相寄,轻则自为惩处,重则送官严刑,事在必行,语非虚饰,决不纵人作恶,岂肯玷我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