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裕禄鲜为人知的三次“震怒”
2020-09-18 10:32 来源:

提到焦裕禄,人们脑海里都会浮现出他亲民爱民、可亲可敬的光辉形象。但实际上,看似温和宽厚的焦裕禄,并非“好好先生”,对待严重触犯群众利益的干部,他也会发脾气。这一点,在焦裕禄鲜为人知的三次“震怒”中便体现得淋漓尽致。

1963年1月1日,焦裕禄收到群众来信,信上反映城关区盆窑公社个别干部的问题。焦裕禄通过实地调查了解,发现一些干部不执行按劳分配政策,有严重贪污多占,甚至放高利贷、雇工剥削等现象,严重损害了集体利益,挫伤了群众的劳动积极性。他立即会同城关区盆窑公社党组织进行了认真处理。第二天,兰考县委向全县发出了《看盆窑公社部分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恶劣到何种程度》的通报:“有少数人已经没有一点共产党员的气味了,他们的所作所为和过去的地主、保长无大差别,简直坏极了”,并要求“结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坚决搞好生产队的分配,认真解决和端正干部的作风”。

1963年4月,兰考县张君墓公社党委副书记王遂安不仅把家属安排在生产队,参与生产分配,他自己也生活不简朴、作风不深入。群众对此意见很大,说他“吃饭让人端,骑马让人牵,过河让人背”。焦裕禄知道后,严厉地批评了王遂安,并提出调他到最艰苦的地方锻炼、考验。不久,王遂安被调到受灾最严重的赵垛楼,临行前,焦裕禄语重心长地对他说:“你想想,当一个不坚强的战士,当一个忘了群众利益的共产党员,多危险,多可耻啊!”王遂安含着眼泪,紧紧握着焦裕禄的手说:“焦裕禄同志,请你放心,我一定不辜负你的希望。”王遂安到赵垛楼后开始拼命工作,为了制止人口外流,他不仅卖掉了自己的自行车救济社员,还多次召开会议,对群众进行形势、政策教育,发动群众开展生产救灾、发展多种经营,群众生产生活得到逐步改善。后来,焦裕禄对王遂安到赵垛楼以来的工作给予了很好的评价,并告诫他在成绩面前要戒骄戒躁,为党和人民做出更大贡献。

还有一次,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在下乡检查中,发现一名生产队长存在“贪污自肥”问题。经调查得知,原来该队长利用职务之便,偷了集体1.2万块砖、9000片瓦、32棵树盖了3间瓦房。此外,还偷了920斤麦种。当时正值灾荒之年,粮食产量和社员收入都非常低,此事无疑加剧了群众的生活困难。接到情况反映后,焦裕禄对此做了长长的批示,称之为“天灾之外的人祸”,并强调指出:“这样的坏党员在群众生活严重困难的情况下,贪污盗窃发了大财……不立即严肃处理绳以党纪国法,是不能挽回影响的,不能平民愤的。”字里行间的震怒与决心,时至今日,仍能穿透岁月,直抵人心。

群众的利益无小事。焦裕禄就是用这样的方法,通报了一批干部,处理了一批干部中,教育了一批干部,给兰考的干部和群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贾关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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