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晓宇)为了严肃巡察工作纪律,有效推动巡察工作顺利开展,龙亭区委巡察办研究制定了组办会商制度,组办形成合力、定期会商、分析研判和汇报巡察信息,积极应对巡察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取得了良好效果。
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组长负责制。巡察期间巡察办进行统筹协调指导,做好后勤保障,保障巡察工作的有序进行,巡察组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认真完成巡察任务;在发现重大问题线索或工作遇到较大阻碍时,巡察组与巡察办认真商讨并提出指导性意见,重大事项达成共识。
创新会商形式,定期汇报工作。巡察期间定期进行一次常规组办会商会议,对巡察报告、线索等进行商议,详细了解各巡察组工作进展情况,明确下一步工作部署;进行专题会商,根据工作需要,必要时进行一事一会商,随时就某一重要问题、重要线索等进行会商,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动态,提出合理性的意见建议。
科学分析研判,确保整改出实效。巡察办与巡察组进行组办会商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看是否突出政治巡察定位;是否突出重点人和重点事,尤其是被巡察党组织的领导班子成员;证据是否充足、留有底稿;巡察报告是否定性准确、文字表述是否客观准确;移交问题线索是否无遗漏;巡察结束后对巡察整改报告进行共同把关,通过共同协商,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措施共同研究,确保整改全面落实到位。
自组办会商制度推行以来,巡察组和巡察办之间情况互通、工作互动,共梳理出拟移交问题线索22条,修改报告内容50处,提升了巡察报告和问题线索质量,促进了组办协作,推动了巡察工作取得更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