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局党委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工作
2018-09-20 16:10 来源:

认准定位 明确责任

全面协同开创派驻公安监督工作新局面

---新一届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工作

按照市委关于我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新一届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立以来,高度重视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各项改革措施深入推进。

9月18日,针对市委、市纪委分别制定印发的《开封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及成员监督工作意见》《开封市纪委监察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等文件,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马中虎作出批示:“市公安局党委坚决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主体责任,相关部门解决好保障问题,营造纪检监察工作氛围,派驻纪检监察组认真研究公安党建和队伍建设特点,有针对性开展工作,发挥职能作用。”近期,市公安局党委与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针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深度开展对话交流,互换合理科学意见建议。特别是在优先保障派驻纪检监察组办公场所、办公机具、公务用车、办案经费等各项条件基础上,主动厘清工作关系,准确把握职责定位,各自积极转换角色,深度适应改革要求,为实现派驻监督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提供了坚实保障。

目前,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积极投入工作,围绕“观念、规范、队伍、创新”谋思路、下工夫,深入调研开封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特点,结合公安维护稳定、保障民生、促进经济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保护伞”等领域探索制定考核评价体系,各项监督工作正扎实、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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