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承诺:绝不在信访举报、线索处置、核查取证、执纪审理、处分执行、监督检查等环节为被审查对象、利害关系人请托说情,或者授意他人为被审查对象、利害关系人说情、打招呼……”4月15日,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全体同志承诺践诺。
为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五个不准”纪律规定》《开封市纪检监察干部“十个严禁”》《开封市纪检监察干部“负面清单”》等相关内容进行再学习、再研讨,着力打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正人必先正己,身为纪检监察干部务必要在政治要求、执纪执法、日常言行、道德操守等方面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带头遵纪守法,严格践行承诺。”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 郭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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