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监督这面‘放大镜’聚焦重要事项研究、重大资产处置、招标采购等关键环节,才能推动监督更精准。”近日,驻市发投集团纪检监察组积极发挥派驻监督“前哨”和“探头”作用,通过建立重要事项备案管理工作规定,扎紧日常监督的制度“笼子”。
该派驻纪检监察组结合国有平台公司资金密集、资源富集行业特点,对驻在单位需要备案的重要事项范围、报备原则、责任追究进行严格界定,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重一大”会议、招标采购、人员招聘、党员干部外出情况等12项内容作为重点监督事项纳入备案范畴,对重大事项决策采取事前报告、事中参与和事后备案全过程监督。同时,要求经办部门填写《重要事项备案表》,明确经办人员、重要事项内容,涉及重要事项的会议需提前2个工作日进行备案,对不动产购置、资产处置、项目招投标等事项,承办人员还需签署《廉洁从业承诺书》,有效强化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的监督,全面保障“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合理,决策过程有迹可循。截至目前,共收到驻在单位重要事项报告106项,《廉洁从业承诺书》16份。
为提升监督质效,该派驻纪检监察组采取查阅台账、调阅卷宗、随机抽查等方式,对重要事项决策佐证材料和后续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确保重要事项在“阳光”下运行。
“接下来,我们将充分发挥重要事项管理工作制度优势,把监督职能贯穿到驻在单位权力运行全过程,促进监督与被监督‘同频共振’。该纪检监察组组长表示”(驻市发投集团纪检监察组 段秀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