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09-19 10:51 来源: 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

1.辉县市商业局饮食服务公司董事长王爱平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8年3月23日至26日,王爱平操办妻子丧事期间,在辉县市城区占道搭建灵棚、摆放花圈,期间多次燃放爆竹,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5月4日,王爱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延津县文化广播电影电视局工作人员董俊杰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8年1月26日晚,董俊杰在为其子操办结婚喜宴前,超范围宴请同事及其他公职人员并收受礼金。2018年4月10日,董俊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3.封丘县荆隆宫乡荆宫供电所副所长宋庆伟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5月6日下午五点,宋庆伟驾驶单位抢修车辆到一家理发店理发。2018年6月4日,宋庆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长垣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蒲西办事处执法大队中队长王喜鹏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5月16日17点30分左右,王喜鹏使用公车到幼儿园接孩子。2018年5月24日,王喜鹏受到记过处分。(新乡市纪委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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