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河回族区纪委: 规范问题线索管理 积极践行“四种形态”
2017-05-18 00:00 来源: 顺河回族区纪委

(通讯员 李姣蒙)2016年以来,顺河回族区纪委立足“源头”治理,以强化问题线索管理为抓手,严格规范问题线索来源、管理和处置、结果运用等工作,有效防止问题线索的失管、失控和案源流失,推动监督执纪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精准化。今年1-5月份,全区共受理处置各类问题线索23余件,线索处置率达到100%。

梳理线索来源,在收集渠道上体现“四种形态”。 一是充实线索渠道。除信访举报线索外,从审计报告、网络舆情、纪律审查和各类监督检查等途径广泛收集、分析提炼有价值的问题线索,不断充实线索来源渠道,防止线索“揣在兜里、锁在抽屉里”。二是明确归口管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关于线索处置相关规定,对受理、发现、上级交办或移送的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具体负责接受并实行集中登记、统一管理。同时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帐,指定专人对每件线索编号登记,实施动态管理,随时掌握问题线索的来源、去向、进展和结果情况,确保进出一个“口”。

严格规范管理,在处置方式上体现“四种形态”。一是定期召开线索会签会议,集体研究线索分流、处置方式,为准确运用线索处置四类方式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充分把握运用“第一种形态”,根据违纪苗头和问题进行分类处理,运用谈话函询、做到抓早抓小。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一般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及时转换线索处置方式,对初核中未发现有违纪行为的,以及谈话函询中发现有可查性问题的,及时进行处置方式的转换,实现限时“交账”、适时“销账”、定期“对账”的动态管理。三是实行线索管理处置各环节严格落实经手人签字制度,确保全程留痕、有效管控。

灵活施治运用,在结果运用上体现“四种形态”。 根据《开封市关于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党员干部一般(轻微)问题,运用函询、提醒谈话、诫勉谈话等方式,抓早抓小,防病于未然,治病于初起。还要重点突出党委主体责任,发挥民主生活会、批评教育的积极主动教育作用,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对于应给予纪律处分的问题,坚持快进快出,快查快结,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工作效率,对“三种情况”、“三个时间节点”和“两类人”的问题线索快速办理完结,并加强对结果的灵活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