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四个注重”完善反腐倡廉规章制度执行机制
2017-04-13 00:00 来源: 杞县纪委

(通讯员 孟志强)近年来,杞县在全面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廉政法规制度的基础上,立足县情,强化制度意识,着力完善执行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全县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注重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制定了《关于加强县委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意见》,县委领导班子向全县作出十三项廉政承诺,尤其承诺带头执行公务用车、公费出国(境)、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和住房等方面的规定,在用制度规范用权方面率先垂范,形成制度执行的良好局面。

注重发挥科技防腐的刚性约束作用。把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到制度执行上,固化业务流程和工作程序,完善内控机制,规划建设县级综合电子监察平台,推进公共权力规范、透明、高效运行,实现权力在网上运行、审批在网上实施、监督在网上开展。

注重发挥责任追究的纠偏警示作用。将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之中,对少数领导干部带头违反制度、干扰制度执行的行为,坚决施以重拳,同时严肃追究制度执行不力的部门和单位,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去年以来,先后23名违反各项廉政制度的党员干部受到责任追究。

注重发挥反腐倡廉制度监督检查的推动作用。坚持有法必依,执纪必严,严肃查处各类违反党风廉政法规制度的行为。去年以来,全县共查处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反工程建设规定、违反土地管理使用规定等案件98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5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人,挽回经济损失8000万元,切实增强了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威慑力,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应、经济效益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