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张晨光 李昊轩)2016年以来,鼓楼区纪委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纪委“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用更高的标准提升能力,用更实的作风抓好工作,坚持夯实责任担当、带头学纪明纪、强化自我监督“三个常态化”,着力打造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纪检干部队伍。
夯实责任担当“常态化”。 通过采取有效措施,压紧压实责任担当,确保全面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工作任务。区纪委组织开展纪检组织负责人专题述职述廉活动2次,通过现场点评、质询评议,强化履职担当,提高纪检干部责任意识。制定《鼓楼区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把机关各科室、各纪(工)委、纪检组,纳入考核范围,采取动态管理、年终联评、审核评定等措施,对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实行综合考评。2016年以来,对全区7个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和8个纪检监察工作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的14名纪检干部进行约谈批评。
带头学纪明纪“常态化”。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开设“业务课堂”、座谈会学习研讨、党纪知识测试、协作区业务知识“大比武”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区纪检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全面系统的学习党章、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不断提高纪检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业务能力。组织全区纪检干部收看《沉沦》、《永远在路上》、《打铁还需自身硬》等警示教育片,让纪检干部深刻认识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践行忠诚、干净、担当。
加强自我监督“常态化”。从严从实监督管理纪检干部,出台了《鼓楼区纪委约谈函询制度》、《鼓楼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办法》、《鼓楼区纪委借调干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形成用制度管事的长效机制。制定了《鼓楼区纪委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流程》,明确线索处置流程和“四种形态”相互转换的条件和程序,厘清纪委各室工作职责,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按照“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要求,强化干部监督职能。其中对3名纪检干部给予全区通报批评,对1名纪检干部给予组织处理。
2016年以来,鼓楼区纪委处置问题线索共立案26件,同比增长62.5%,党政纪处分27人,同比增长17.3% ,处分科级干部12人,同比增长9.9% ,对36名党员干部给予约谈提醒或诫勉谈话,同比增长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