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范区:发廉政短信提醒党员干部清明节更“清明”
2019-04-02 15:42 来源:

(通讯员 丁彩云)“‘杏花风起正清明,游子寻春半出城;文明祭扫很重要,八项规定记心中;出门公车要管好,公款私用不可行。’示范区纪工委温馨提醒广大党员干部,清明节将至,请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利用公车公款公物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和探亲访友活动。”4月1日,示范区纪工委向全区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过一个清廉文明的清明节。

清明节是人们缅怀先人、寄托哀思、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节日,该区纪工委紧紧抓住这个时机,坚持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指导,充分利用手机短信覆盖面广、时效性强、学习方便、警示效果好的特点,做到早提醒,同时该区纪工委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发现和接到举报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情况的,一经查实,将在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

收到廉政短信的党员干部纷纷表示:廉政短信温馨暖心,不仅增强了节日期间廉洁自律意识,起到“提神醒脑”的作用,还体现了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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