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利益需维护,扶贫开发要精准。
政策规矩不可逾,变相公平必严惩。
【典型案例】
通许县孙营乡姜寨村党支部书记李景全擅自变更到户增收物资发放范围问题。2014年4月,通许县扶贫办将姜寨村高效农业种植“土豆-胡萝卜”作为年度扶贫开发到户增收项目,姜寨村96户贫困户可享受国家发放的到户增收物资。李景全在赵某某等村民要求下,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发放范围,将到户增收物资发给了全体村民,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3月20日,李景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条文链接】
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 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开封市纪委监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