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根据开封市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方案》(汴发〔2018〕16号)要求,市委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推进会,对杞县县委、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市畜牧局党组三家案发单位下发了以案促改通知书,督促开展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市委政研室主任、市委改革办常务副主任李国际,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委委员康青选,市纪委法规室主任邓亚鹏,案发单位负责同志及市纪委相关执纪监督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市委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开展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并由案发单位签收以案促改通知书。针对杞县原副县长郑红军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原党工委委员、组织部长韩向阳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市畜牧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刚松堂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三个案发单位负责人就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强调,案发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严格落实方案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推动以案促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参会代表要及时向本单位主要领导汇报本次会议精神,案发单位党委(党组)要原原本本学习省委、省纪委和市委关于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意见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扎扎实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抓好责任落实,案发单位党委(党组)要明确主体责任,及时成立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监督检查,案发单位纪委(派驻纪检组)要协助党委(党组)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