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发挥派驻机构探头作用 抓实做细监督工作
来源:开封廉政网 2018-05-07 15:13

2018年来,鼓楼区纪委监察委以深化派驻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为契机,积极探索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在做细做实上下功夫,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加凸显。

整合优化力量,升级监督“探头”。该区纪委监察委采取“综合派驻+单独派驻”的形式,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从分散设置变为集中管理,有效整合力量。按照业务相近和分布集中的原则,为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划分监督范围,每组监督2-3个街道和9-20个区直单位,实现对52个区级党和国家机关的监督全覆盖。

聚焦主业主责,延伸监督“触角”。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与监督单位的沟通对接。通过听取汇报、开展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掌握被监督单位的职责内容、业务流程等情况。目前,共建立涉及50余个区直单位和104个公共单位公职人员详细情况资料库。

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监督“权威”。该区制定《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对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措施进行明确细化。出台派驻纪检监察组任务清单,明确了督促所驻部门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监督检查所驻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问责建议等6大项20个小项工作任务。

协作联动发力,攥紧监督“拳头”。加强与巡察监督的联动,发挥派驻机构熟悉被巡察单位情况的优势。巡察中,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巡察组提供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确保问题整改不留后遗症。同时党风政风监督室联动及时收集汇总派驻纪检监察组上报的监督执纪问责相关数据,分析研判全区各单位政治生态情况,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一道,共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同打造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