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宋东艳)为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近日,开封市龙亭区纪委监察委出台《龙亭区党员干部日常行为规范》。
通过进一步规范车改后保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重申关于重申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的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等11条规定,规章制度汇编印制发放到全区机关部门,要求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各项规章规定。
自《行为规范》出台以来,该区机关干部纪律意识明显增强、会风会纪明显改观、工作作风明显好转,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标杆意识进一步提高,在全区形成了勤勉高效、争先创优的工作局面,为该区各项工作更上新台阶、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