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2月,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纪工委精准把握和正确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做到宽严相济,分类处置,既拔“烂树”,更护“森林”,推动全区政治生态更好发展。1月至12月示范区纪工委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72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109人次,占“四种形态”处理总人次的63. 4%,第二种形态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35人次,占总数的20.3%,第三种形态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17人次,占总数的9.9%,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11人次,占总数的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