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记者问|我市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制度性成果
2022-11-12 18:31 来源: 焦作日报

我市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
重要制度性成果

——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就出台《关于深化“廉洁从家出发”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决定》答记者问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不断开创“清廉焦作”建设新局面,日前,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廉洁从家出发”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的出台,对我市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责任主体、任务措施、目标要求等提出要求,是我市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制度性成果。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就出台《决定》的有关情况答记者问。

问:《决定》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党的十九大以来,市监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三不腐”重要论述,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创新开展“廉洁从家出发”工作,打造了以良好家风匡正政风、滋养民风、倡树新风的廉政教育品牌。工作成效得到省委书记楼阳生、省纪委书记曲孝丽等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被《人民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等媒体多次报道,被评为“2018年度全市改革创新奖”。

今年7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在听取和审议了《市监委关于开展“廉洁从家出发”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后认为,经过多年努力,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廉洁行政廉洁执法理念不断践行,政治生态和政务环境持续净化优化,“廉洁从家出发”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显著成效。但是,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四风”问题树倒根存、隐形变异,由风及腐、由风变腐的风险和危害始终存在,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始终存在。

正是在这些背景下,市人大常委会认为,应当发挥人大立法主导作用和监督职能优势,支持和助力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近年来我市“廉洁从家出发”工作实践进行深入总结提炼,制定出台了《决定》。
问:出台《决定》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第一,出台《决定》是坚决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在全社会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使清风正气得到弘扬。出台《决定》,增强政治意识、明确政治责任,有助于督促和引导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各行各业和干部群众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出台《决定》是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执行的重要举措。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化标本兼治,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推动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同时,这两年,中共中央及相关部委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出台《决定》,将党中央要求细化实化具体化,有助于督促和引导全社会知责负责守责尽责,合力推动党中央精神在我市得到有效贯彻和全面落实。

第三,出台《决定》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治理效能的迫切任务。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既要靠治标,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也要靠治本,正心修身,涵养文化。出台《决定》,充分阐释新时代廉洁文化的思想内涵和时代价值,推动各项廉洁要求转化为制度规范和行业准则,有助于消除腐败滋生的因素,培厚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使崇廉拒腐成为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价值追求。

第四,出台《决定》是总结“廉洁从家出发”工作实践、深化“清廉焦作”建设的现实需要。“廉洁从家出发”工作已经持续开展五年,为“清廉焦作”建设探索了经验、拓展了路径、丰富了载体。出台《决定》,充分吸收“廉洁从家出发”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进一步推动廉洁教育从公职人员向全社会各行各业和每个家庭公民拓展延伸,有助于夯实思想基础、文化基础和群众基础,为建设更高层次、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清廉焦作”具有重要意义。
问:请介绍一下《决定》的框架内容和主要特点。

答:《决定》共十二条,总体可以分为三个板块。第一板块为前言和第一条,说明了出台背景,提出了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统领整部《决定》。第二板块为第二条至第十条,是主体部分,明确了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责任主体、任务措施和目标要求。第三板块是第十一、十二条,主要规定了保障机制和生效时间。

《决定》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覆盖面广,明确了每个家庭、政府机关、广大企业、农村基层、教育部门、社会组织、各级院校等在廉洁文化建设中的责任和作用,涵盖到全社会各行各业和广大人民群众。

二是针对性强,直面社会热点问题,针对干部家庭中的治家不严、家风不正,经济活动中的行贿受贿、“围猎”腐蚀,基层治理中的廉洁教育不充分、阵地作用发挥不足,社会组织中廉洁从业教育管理缺失、行业规范不健全等乱象,均作出明确回应,提出治理要求。

三是操作性强,提出一系列能落地、可评判的务实举措。比如,针对机关单位,明确要“制定和完善崇尚廉洁、反对腐败的规章制度,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针对非公有制企业,提出要“健全企业内控机制,将廉洁要求列入企业规章制度及员工行为准则,坚决抵制商业贿赂”;针对教育系统,强调要“把廉洁文化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建立办学教学行为负面清单,整治和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问:如何确保《决定》的贯彻落实?

答:《决定》从三个方面明确了监督保障措施。一是全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廉政建设政治责任,强化对深化“廉洁从家出发”、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组织领导,把加强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工作部署和考核评价内容,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二是全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通过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司法工作,引导廉洁家庭建设、弘扬新时代廉洁文化。三是全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应当把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情况纳入监督内容,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等形式,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决定落到实处。同时,特别提出了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应当带头弘扬廉洁文化、依法廉洁履行代表职责,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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