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想,这个租地款虽说存入了个人账户,但也没有公款私用,而是用到了村里的支出上,现在才知道这违反了纪律法规……”8月23日,面对孟州市纪委监委审理部门的回访,西虢镇湾村原报账员李某懊恼地说。
2020年11月,孟州市纪委监委组织辖区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对各重点村“三资”管理情况进行摸底排查,核查组在梳理西虢镇湾村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时发现,2012年、2013年村集体土地对外租赁的租金未入账,而2019年底却有一笔4万余元的不明收入进账。
究竟是集体资产流失还是被贪污挪用,带着疑问,核查组调阅了相关租赁合同资料,并对租地企业进行走访。
“我们依法签订了相关的租地合同,租金也是直接打到农户银行卡上的,这些是我们租金支付的明细……”企业负责人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了一摞厚厚的转账凭证。
核查组仔细对照群众名单和企业支付明细后发现,有4名群众的失地补偿款直接打到了时任报账员李某的银行卡上,而补偿面积正是被租用的集体土地面积。
“村集体土地的租金如果存入私人账户,无人监管,极易滋生贪污、挪用公款等腐败行为,这个事一定要严查。”找到问题的关键后,核查组决定直接对李某进行询问。
“你们村辖区有几个企业?租地费用怎么支付?有没有占用集体土地?”
“有两个企业,每年租金按照每亩1500元的标准直接打到村民的个人账户上了,由于未占用集体土地,这些费用也没有经过村集体账户。”李某的回答非常肯定。
“那你来看看这个企业宗地图,地块中的道路、沟渠都是什么性质?”
“这……这些是集体土地。”李某一下子慌了神。
“那你再来解释一下这4户的租地费用怎么都打到你个人账户上了,为什么没有直接打入农户账上?2019年底村集体账户上这笔4万余元的收入又是咋回事?”
“唉!我说实话吧。”面对核查组的追问和铁证,李某道出了实情。原来,在2012年、2013年向村民发放企业租地款时,李某将本应存入集体账户的土地租金用伪造的名册以该村村民武某等4人的名义领取,连续两年将共计38460元租金存入李某私人银行账户保管,主要用于湾村日常支出。2018年村党支部换届,李某不再担任村报账员职务,便将该笔包含银行利息在内的资金共计44307.9元移交给了湾村,湾村于2019年12月将该笔资金存入集体账户。至此,保存在李某个人账户达5年之久的集体收入终于“归家”。
最终,李某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李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