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焦作市纪委印发《关于加强“五一”、端午期间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节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双节”期间风气监督,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确保廉洁过节。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要从严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严禁搞各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券)等节礼;
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相互走访送礼、宴请;
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节礼;
严禁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
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
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抵制不良风气:
严禁违规购买、赠送和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节礼;
严禁收受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礼券;
严禁在机关或企业食堂、内部宾馆和培训中心等场所公款吃喝;
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旅游和参与娱乐健身活动等;
严禁在高档小区、写字楼等隐蔽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请;
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
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聚会活动;
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国有或民营企业。
“双节”期间,市纪委将灵活采取大数据分析、突击检查、实地暗访等方式,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同时,对履行责任不到位、“四风”问题突出的,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