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交通局纪检监察组
抓早抓小、强化监督,促清明更“清明”
2019年清明将至,为倡树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严防“四风”反弹回潮,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4月3日下午,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组织派驻单位和综合监督单位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学习《关于对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安排部署清明期间查纠“四风”问题工作,并进行了节前集体廉政谈话。
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杨晓剑同志对与会人员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强调: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履职担当,强化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的监督,真正做到监督常在,形成常态;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廉洁纪律,提高自律意识、责任意识,自觉做到严守“底线”,不越“红线”,筑牢“防线”;节日期间正风肃纪,严抓严管,严格遵守值班、交接班制度,严格执行公车封存制度,严守交通行业“十个严禁”,在全系统大力开展清明节查纠“四风”自查活动,对节假日期间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等重点事项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报告,向纪检组报备。
节前廉政谈话活动,为全系统党员领导干部打好廉洁“预防针”,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形成监督合力,有助于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使清明节更加“清明”。
驻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知敬畏、守底线,让“清明”更清明
2019年清明将至,为落实市纪委工作要求,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驻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纪检监察组开展了节前廉政提醒。
督促各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求所监督单位认真传达学习市纪委《关于对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全体党员干部都知敬畏、守底线。同时,把清明期间查纠“四风”工作责任明确到具体人、工作措施细化到操作层面,做到压力传导到位、责任明确到人。
开展落实“八个严禁”承诺签名活动。督促所监督单位强化内部监管,对班子成员及负责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餐厅管理等关键岗位上的重点人员,常提醒、早提醒、小提醒,使制度约束和日常监管具体化。同时,聚焦监督检查重点,将市纪委八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归结为“八个严禁”,开展领导班子及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八个严禁”节前廉政承诺活动。
提醒抓好值班、安全和公车管理等工作。提醒所监督单位落实24小时不间断值班要求,做到人员在岗、电话畅通、记录完整,确保政令畅通;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举措,及时关闭各类用电设备物理开关,锁闭门窗;按照要求停驶封存公务用车,坚决杜绝私自动用公车,对确需动用的值班执勤车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认真登记备查。
驻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
召开2019年清明节前关键岗位廉政谈话会议
4月3日下午,驻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召开2019年清明节前关键岗位廉政谈话会议。被监督单位财务、公务接待、公车、食堂、接待场所等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全体同志集中学习了市纪委印发的《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查纠“四风”问题工作要求的通知》精神。
驻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李琳就近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提出具体要求。要提高认识,认清形势。节日期间,要坚决纠正“四风”,作风建设要在抓常、抓细、抓长上下功夫。要严明纪律,营造氛围。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对照“八个严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要切实履职,把好关口。作为关键岗位负责人员,要高度关注“四风”的新形式、新表现、新动向,严把财务、公务接待、公车使用等问题的审核关,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彻底核查,不能存在侥幸心理。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各单位要对照典型案例自行检查,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夯实作风建设的思想基础,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严格执行节日值班值守、公车入库停放、执法等公务活动以及公务接待预报告备查等各项制度,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