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晁某某身为看守所民警,知法犯法、执法犯法,严重影响了公安队伍的形象。自其被立案调查起,我们就从思想教育、制度建设、岗位风险点、执法监管等方面进行查摆,认真对照检视、剖析反思,举一反三、引为镜鉴……”
4月24日,温县政法系统召开以案促改暨警示教育大会,该县公安部门相关负责人现场说教,介绍该县看守所民警晁某某案件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
温县纪委监委聚焦案件查办“全过程”,坚持问题导向、逢案必改,对每个案件实行“两书三会”,即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会及制作忏悔书、纪检(监察)建议书,通过“前、后、内、外”四维式以案促改,确保整改实效。
“前”:前移关口
从立案审查阶段开始,将以案促改贯穿案件查办全过程,通过掌握的问题线索,找出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履行日常监督方面的不足、漏洞、短板,有针对性提出整改意见,有效提升日常监督质量。
“后”:跟踪验收
履行过“两书三会”程序后,由派驻纪检监察组、乡镇(街道)纪(工)委跟踪了解整改实效,看是否开展警示教育,针对性是否强,制度是否修订完善,执行是否坚强有力,岗位风险点是否找准找透,堵塞措施是否精准,监管是否全面化常态化,成效是否显著,确保真改、实改、细改,改出成效、改出质量。
“内”:内严监管
在案件调查及审理阶段,着力发现解决调查组在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运用调查措施、收集稳定可靠证据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做到依纪依规依法,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要求上严之又严。
“外”:外扩范围
针对不同案件及被调查对象问题,进一步明确整改范围和对象,既在案发单位改,也在系统内改,还在类似行业或属性领域改;既列出整改规定动作,还划出整改“自选项”,也鼓励创新整改;既责令党委(党组)补齐“两个责任”短板和不足,又要求党员干部整改思想和工作上的“漏洞”,同时结合“廉洁从家出发”活动,夯实家风教育基础,确保全方位整改到位。
今年以来,该县已针对16起案件开展“四维式”以案促改工作。
通讯员 李宏亮 张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