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文同:落实两个责任 打造安全财政

发布日期:2015-05-22   

市财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齐文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风廉政建设,是广大干部群众始终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抓好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对保证财政干部廉洁自律和财政职能的充分发挥显得尤为重要。

  抓好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前提是坚决落实两个责任。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进一步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方面,党组织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狠抓主体责任落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常研究、常部署、抓具体、具体抓。另一方面,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要切实担当监督责任,以问责追责为重点,实行一案双查和责任倒查制度,对违法违纪问题和“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同时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实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抓好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重点是强化监督体系。结合财政特点,创新监督形式,提升监督效率。一是加大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着重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重大事项决策制度、领导干部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财政分配管理监督权和行政管理权五方面的监督。二是探索建立巡察工作监督机制。对部分局机关重点科室、局属事业单位、企业开展巡察,通过开展测评和问卷调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走访和受理信访举报等方式,发现问题、找出漏洞。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建立健全嵌入主体业务流程、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切实做到资金监管无死角和盲区。

  抓好全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关键是扎紧制度笼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健全的制度,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腐败现象就控制不住。建章立制非常重要。”要系统梳理业务工作和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将廉政风险防控的要求嵌入内部控制和信息化建设之中,按照权责一致、有效制衡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的原则,制定内部控制基本制度。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制度执行,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约束,重点防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岗位利益冲突等风险,着力解决消极应付、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有效防范各类廉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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