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勤车辆本姓公走亲访友岂能容
任性用权无顾忌执纪违纪必受惩
【典型案例】
许昌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第五大队大队长、党支部纪检委员刘俭军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9年2月5日至6日(正月初一至初二),刘俭军在检查工作之余,擅自驾驶特勤车走亲访友,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2月,刘俭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条文链接】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根据公务活动需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018版)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务交通工具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务交通工具管理规定的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许昌市纪委监委)
上传|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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