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纪委机关与鹤壁市监委合署办公,共有21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研究室、法规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至第五监督检查室、第六至第九审查调查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网络和信息技术保障室、机关党委。下属1个参公事业单位:鹤壁市纪检监察宣教基地。实行统一管理的派驻机构26个。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
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市纪委监委有关综合业务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等。
组织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负责市纪委监委机关及直属单位、派驻机构、市委巡察机构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和有关网络信息、综合舆情工作;负责市纪委监委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等。
研究室: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
法规室:负责提出全市纪检监察制度建设规划、计划;起草、修改纪检监察有关制度及规范性文件;负责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的咨询答复、解释指导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巡视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市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县(处)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负责案件质量和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综合协调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等。
第一至第五监督检查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县区)领导班子及市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县区)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纪委监委(派驻、派出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县区)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联系单位(县区)及其系统做好以案促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等。
第六至第九审查调查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监督检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等。
网络和信息技术保障室:负责规划、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市纪委监委机关信息化建设;负责信息查询平台的建设、管理、使用,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提供信息技术保障等。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市委巡察机构党群工作。
上传:师腾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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