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鹤壁市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5-07-28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察委网站   

  聚焦主业 担当作为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中共鹤壁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4年2月14日)

  许兆儒

  

  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九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总结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工作任务。刚才,魏小东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站位全局,真抓实干,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3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市委、省纪委的领导下,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主业、真抓实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

  (一)坚持站位全局,保证市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执纪、把关、问责。一是持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组织开展“改作风、转职能、优环境”活动,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对市直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保留49项,减少155项,精减比例76.73%。开展优化环境提升效能监督检查活动,排查梳理、督促整改企业反映强烈的55项突出问题。运用网上投票、走访座谈、集中评议等形式,对市直部门、单位和部分公共服务行业及其内设机构进行季度评议,有效提升了服务质量和水平。二是主动服务重点项目。加强重点项目综合效能督导,通过专题研判、现场办公和驻点督导,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39个突出问题。对全市重点民生工程进行督促检查,对南水北调工程、节能减排项目、水利资金项目等开展专项执法监察,保证了重点项目顺利推进。三是着力提升工作效能。制定《鹤壁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告诫制度》,对影响工作效能、干扰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进行效能告诫,先后给予3名县级干部警示谈话,3名科级以下干部免职或效能告诫。对各县区和市直单位节假日值班、工作纪律、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等进行不定期暗访检查,处理32名违反工作纪律人员,切实提高了服务意识和工作效率。

  (二)坚决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把查办案件作为重中之重,既打“老虎”又拍 “苍蝇”,查处了一批影响恶劣的违纪违法案件,形成了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01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551件次,初核287件,立案33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56人。市纪委监察局自办案件25件,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8件,处分县级干部16人(正县级7人、副县级9人,重处分12人),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9人。特别是先后查处了国营浚县农场、市工信局和涉及开发区金海洋小额贷款公司的典型腐败窝案串案,有力震慑了腐败分子,教育和警示了广大党员干部,提高了市委、市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同时,加快推进纪检监察宣教基地建设,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监督管理,做到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三)突出正风肃纪,狠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把监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作风建设的突破口,健全制度措施,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一是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全市饭店及休闲娱乐场所进行常态化暗访检查,党政纪处分19人,免职6人,通报8起典型案例。二是组织全市县、科级干部就作风建设情况自查自纠并做出承诺,提高了党员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三是制定公务接待标准,全面推行“公务灶”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行为。四是建立“三公”经费公开、报告、核查、约谈四位一体制度,要求各单位每季度公开并上报“三公”经费开支使用情况,会同财政、审计部门进行抽查核实,对存在问题尚不构成违纪的单位约谈主要领导。通过正风肃纪,有力促进了党风政风好转,铺张浪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2013年全市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会议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同比分别下降40.6%、12.2%、31.7%、42.5%。

  (四)推进制度创新,构建科学有效的预防腐败机制。围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认真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积极推动反腐倡廉制度的立改废工作,不断完善科学有效预防腐败的制度机制。一是完善合理低价随机选取中标候选人办法。出台《鹤壁市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合理低价随机选取中标候选人实施办法》等4项配套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录库,进一步完善了招投标改革制度体系。积极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对挂靠借用资质、违规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严肃查处扰乱市场秩序案件,净化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二是完善市纪委全委(扩大)会议听取县区和市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述廉制度。组织8名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述廉,新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经费开支、个人重大事项等内容,邀请市委组织部主要领导、市政府分管领导参加,采取事前调研收集情况、现场质询随机提问、民主测评、对排名后2位的提醒谈话、综合运用述廉成果等措施,达到了教育、监督、提醒等多重效果。三是探索建立纪委与组织部门拟提拔人选考察前深度沟通机制。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组织部门在确定考察对象前主动征求纪委意见,纪委本着帮市委把好干部选拔关、为每位同志负责的态度,建议对廉洁从政存在问题的干部不予提拔,对有所反映不适合现职的进行调整,对整体评价不错但有反映的,抓紧核查并及时向组织部门反馈,有效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

  (五)狠抓廉政教育,提升风清气正政治环境。把教育作为反腐倡廉的基础工程,切实抓紧抓好。一是丰富廉政教育形式。市委书记魏小东同志带头为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市纪委也先后13次为全市党员干部作廉政报告。组织党员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开展“加强党性修养、促进廉洁从政”读书教育活动,开通“鹤韵清风”手机短信廉政教育课堂,组织46名市直单位“一把手”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教育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二是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联合市豫剧牛派艺术研究院摄制廉政戏曲电影《憨憨公子扳倒爹》并在全国公映,既教育了广大党员干部,又有力宣传了鹤壁。创建廉政文化示范点,开展廉政公益广告展播、反腐倡廉网络歌曲创作等活动,营造了“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三是加大谈话提醒力度。对79名新任县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18名县级干部进行提醒谈话,对13名存在廉洁从政问题尚不构成违纪的干部给予诫勉谈话,达到了提醒警示、教育挽救的目的。

  (六)开展专项治理,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一是深化囤地圈地违规用地土地闲置浪费专项治理。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责令补缴土地出让金8239万元,收缴土地闲置费100余万元,我市被省政府表彰为先进省辖市。二是深入开展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立案查处52起,上缴国库违纪资金106万元,退还群众应得款40.5万元。开展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各类问题177人次,追缴财政资金66.2万元。开展医疗服务收费、教育收费、公路“三乱”、清理整顿中介组织等专项治理,取得良好效果。三是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开展乡镇基层站所执行财经纪律情况专项检查,查纠违纪违规资金3280万元,党政纪处分21人;督促整改新农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相关银行补齐新农合专户少计的利息712万元;开展“旁听村民代表会,助推四议两公开”活动,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旁听村民代表会,促进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真正在基层落实。

  (七)加强自身建设,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用会议精神统领、指导各项工作。市纪委常委会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常委会议事规则。按照“零持有、零报告”要求,率先在全市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实行交流轮岗、竞争上岗,增强了机关干部活力。组织机关干部到省纪检监察宣教基地开展综合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整体素质和履职水平。

  回顾2013年反腐倡廉工作,总的来说是有声有势、有力有效。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坚定支持,得益于全体委员和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得益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奋力拼搏、辛勤努力。一年来的实践给我们以重要启示: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倡廉工作,必须聚焦主业,敢于履行职责,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保障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必须深化改革创新,拓展工作理念、探索长效机制、改进工作方式,从制度机制上防治腐败;必须狠抓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巩固提升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必须严厉惩治腐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必须加强自身建设,始终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的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缺乏担当意识;有的纪检组、监察室工作力量薄弱、履职能力较差,有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主业意识淡薄、没有很好发挥作用;有的单位和党员干部在纠正“四风”问题上看风头、打折扣、搞变通,一些基层干部因工作作风问题导致群众合理诉求久拖不决;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特别是个别“一把手”贪腐案件影响恶劣;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作风浮漂、口大气粗、能力素质不高等问题仍然存在。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二、突出主业,改革创新,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当前我市发展已经站上一个新起点、进入一个新阶段,到了必须升级突破的关键期。站在新起点,面对新形势,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艰巨,意义重大。2014年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九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五次全会部署,围绕市委提出的总统领、总方向、总目标、总任务和总基调,抓实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这个中心任务,贯穿改革创新这条主线,突出正风肃纪、严惩腐败、制约权力、教育预防、队伍建设五项重点,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打造两个构建升级版、建设生态之城活力之城幸福之城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严明党的纪律,坚决保证全市政令畅通

  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强化党员干部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要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各自为政、阳奉阴违,坚决维护中央和省委、市委权威。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切实加强对市人大、政府、政协换届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贯彻执行“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换届纪律要求,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违规用人、干扰换届等行为,确保换届环境风清气正。

  加强对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加快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大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综合效能督导力度,对进展缓慢的项目逐节点梳理工作责任,挂牌督办,严格实施效能告诫。深化“改作风、转职能、优环境”活动,进一步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款项目,精减和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条件,积极推行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研究制定《鹤壁市行政审批管理监督办法》,建立健全改作风、转职能、优环境的长效监管机制,督促各级政府部门转变职能,力争使鹤壁成为全省乃至全国行政审批事项最少、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行政过程最透明的地区之一。围绕服务保障科学发展,持续开展工程建设、土地、水利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开展工作纪律专项监督检查,提高工作执行力,确保全市上下政令畅通。

  加强对各项改革措施在我市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严肃执纪与支持改革创新相统一,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跟进、认真研究;对改革中遭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事实,给予支持保护;正确把握改革创新中失误与失职渎职的界限,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促进严格执纪与改革、发展、稳定相统一。

  (二)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巩固提升风清气正好环境

  形成优良作风不可能一劳永逸,克服不良作风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各级党组织要清醒认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转变工作作风的长期性复杂性,坚决打好改进作风这场攻坚战和持久战,始终坚持抓住不放,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地抓,一年一年抓下去,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引向深入、形成常态,以优良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强化督导整改。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盯住作风问题不放,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有利于百姓的事再小也要做,危害百姓的事再小也要除”的要求,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着力纠正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强农惠农资金等涉及民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治理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等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问题,加大基层信访突出问题整治力度,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群众切实看到活动开展后干部身上发生的新变化。

  严格执纪监督。持续开展常态化督促检查,改进监督检查形式,注重发挥群众、网络和新闻媒体作用。突出纠正重点,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利用婚丧、乔迁、履新、就医、出国、外出学习等时机,收受下属及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行为;严肃查处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行为;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多占或变相多占办公用房,推进办公用房资源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抓好“三公”经费、会议费等预算管理,继续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要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维护中央八项规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健全长效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建立作风建设社会监督员制度,充分调动群众监督作风建设的热情,发挥群众监督作风建设的作用。继续完善三公经费“公开、报告、核查、约谈”四位一体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加大核查力度,完善约谈制度,对不公开、假公开的严格追责。针对“四风”问题的新动向,完善堵塞漏洞的制度措施,从源头探索长效监管机制,确保各项规定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三)坚决有力惩治腐败,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市委对反腐败的态度是明确的,支持是有力的。各级党委(党组)要把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领导。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加强有关职能部门在信息沟通、线索移送、疑难会商、手段互补、力量互助等方面的协作,健全案前、案中、案后的组织协调机制,形成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既打“老虎”又拍“苍蝇”,严格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干部人事、政法、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和项目审批、招标投标、财务管理等重点环节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不论涉及到谁,“不踩刹车”,一查到底。

  注重抓早抓小、治病救人。通过审计、干部监督、执法监察、效能督查、个人事项报告等多种渠道,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要坚持宽严相济、区别对待,严惩极少数、教育大多数,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发挥查办案件的警示作用和治本功能,对发生腐败案件或群众反映强烈的地区、部门、行业进行重点督导,督促其全面完善反腐倡廉制度机制,使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真正起到举一反三、堵塞漏洞的作用,杜绝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完善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工作,按照拟立案、初核、暂存、留存、了结5类标准,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干部的问题线索。实行案件线索集中统一管理、集体排查、定期跟踪督办和下管一级,突出抓好证据的调查、核实,着力提升案件线索发现、大案要案突破和办案安全风险防控能力。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坚持快进快出、快查快结,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严肃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提高办案效率。加强对办案全过程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审查程序和保密纪律,强化纪律检查职能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加快办案场所规范化建设,强化对借用办案人员管理培训,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

  (四)注重科学预防,深入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深化廉政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教育领导干部牢记“公款姓公,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形成廉洁从政习惯。继续推进任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工作,组织领导干部廉政专题培训班,完善手机短信廉政教育平台,着力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挖掘本地文化资源,积极创作符合时代发展、独具地方特色的优秀廉政作品,打造鹤壁特色廉政文化品牌。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反腐倡廉宣传引导和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应对处置工作。

  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制度建设要坚持在操作上具体可行、执行上多数人做得到,切实提高执行力。制定我市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具体实施意见,抓好责任分解、组织协调和检查考核,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要进一步完善合理低价随机选取中标候选人制度,着力解决违规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等问题。不断创新市直单位和管理部门季度评议形式,适度扩展评议领域,使评议范围更加全面,评议结果更加客观公正。深入研究腐败现象滋生的制度原因,在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基层资产资源资金管理等方面积极探索,出台具体、管用的制度,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认真落实各项党内监督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坚持上级党委或纪委同下级主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改进提升市纪委全委(扩大)会议听取县区和市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述廉办法,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抽查核实工作,积极探索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措施,切实提高监督实效。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思路,深化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深入开展县委、县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和公开权力流程,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利用智慧鹤壁平台,完善电子监察系统,运用“科技+制度”,把风险防控的关键点和要求内嵌到审批、监管之中。进一步拓展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重视和规范网络监督,整合监督资源,增强监督合力。

  (五)积极稳妥推进改革,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措施

  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定期向上级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党委(党组)特别是主要领导必须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党的组织、宣传、政法、统战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要按照要求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腐败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按照“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不是一名称职党委书记,不敢查办案件就不是一名合格纪委书记”的要求,加大问责工作力度,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领导不力、不抓不管而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的,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的责任。

  探索创新双重领导体制。要按照中央关于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意见,努力形成保障有力、运行高效的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平时了解考察,确保把那些政治立场坚定、敢于执纪碰硬、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干部选拔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对该查处不查处、该报告不报告的,一经发现,要严肃追究责任。

  健全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管理。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关于加强派驻机构建设的意见,根据鹤壁实际、部门特点,探索派驻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实行对全市党和国家机关全覆盖,明确派驻机构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保障。派出机关要加强管理,完善考核、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落实对派驻机构负责人的提名权、考察权和呈报党委任免权。派驻机构对派出机关负责,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纪检组长在党组中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驻在部门要自觉接受监督,支持派驻机构开展工作,在预算中单列其工作经费,切实为履行监督职能提供各项保障。

  三、强化责任,牢记使命,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纪检监察队伍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党的意识、责任意识,坚决维护纪委作为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委员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执纪监督专门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

  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重点,切实发挥好职责作用。要转职能突出主业。秉持“对监督者实施再监督”的理念,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抓住内设机构调整的机会,突出办案力量,强化监督力量,整合预防力量,削减和退出不必要的议事协调机构,并对承担的任务、职责范围进行认真梳理,把不该牵头或参与的协调工作交还主要责任部门,做到聚拢五指收战线,攥紧拳头打出去,真正把心思集中到主业上,把精力凝聚到落实中心任务上。要转方式正确履职。摒弃惯性思维、扬弃传统方法,大胆探索科学管用的工作手段和工作途径,把履行监督职能的切入点从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业务检查,转到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来,使监督检查方式由重对事向重对人、由包办代替向监督问责、由单打一向善借力、由运动式向常态化、由惩于已然向治于未然、由人治思维向法治思维转变,进一步增强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要转作风树立形象。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正“四风”,察实情、办实事,敏于行、慎于言,降虚火、求实效。要着力克服作风浮漂、衙门习气,口大气粗、盛气凌人问题,沉下身来,思考问题,问计于民,研究工作。要从解决问题入手,从具体工作抓起,对明确的任务,要一抓到底、跟踪问效。

  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为民务实清廉意识。纪检监察机关既是教育实践活动的组织者、监督者,更是活动的参与者,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带头开展好活动,把自己主动摆进去,要求更严,标准更高,措施更实,务必以整风精神对系统内“四风”问题进行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发挥好示范表率作用。要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对纪检监察干部自身存在的作风问题,要拿出向自己“开刀”的勇气,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以抓学习、建机制、严纪律为抓手,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开展争创学习型机关、争做学习型干部活动,开设业务知识大讲堂,努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健全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机制。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工作规程、标准和岗位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公开遴选、上挂下派等制度,加大干部培训、轮岗力度,增强干部队伍生机活力。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打铁还需自身硬。对纪检监察系统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切实保持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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