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鹤壁市纪委八届三次全会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5-07-28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察委网站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

  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中共鹤壁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3年2月20日)

  许兆儒

  

  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及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总结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3年工作任务。刚才,丁巍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2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回顾

  2012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市八次党代会精神,以保持党的纯洁性为主线,按照市委“持续创优势、提升促发展”工作总基调要求,围绕中心,站位全局,务实重做,持续创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落实市委“1123”总体部署提供了作风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做到站位全局、融入全局,跟进工作、忠诚履职,在全市开展作风纪律整顿,组建三个督查组,对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和十项民生工程进展、机关干部作风进行明察暗访监督检查,下发效能督办通知单79份,曝光处理315人。建立大会点评、季度评议、结果运用三项机制,在全市项目建设推进会议上通报点评全市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和为企业服务中的突出问题,每季度对涉企市直职能部门及其重点科室进行效能评估评议,综合运用评议结果,促进了部门作风转变和效能提升。排查梳理影响企业发展环境各类问题63个,全程跟踪问题整改,受到了企业广泛好评。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施工、鹤辉高速公路建设、鹤淇大道绿化等开展专项效能监察,保证了重点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二)突出重点,改革创新,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积极探索合理低价随机选取中标候选人招标方式,全程阳光操作,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靠改革堵塞腐败漏洞。成功招标306个项目,招标金额16.58亿元,节约财政资金2.27亿元,平均节支率13.73%。实践证明,通过工作创新,达到了匡正一方风气、预防干部腐败、节约财政资金、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工程质量、解脱人情烦事的明显效果。今年1月16日,人民日报以《摇号招标,阻击潜规则》为题对我市探索实行招投标改革的做法进行了深度报道。二是改进和提升市纪委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听取县区和市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述廉办法,21名县区和市直单位党政“一把手”进行了述廉,特别是对本人房产、家属子女就业等情况进行明示。述廉调研延伸到房管、车管、信访等职能部门,听取县区党政“一把手”述廉大会分别在述廉对象所在县区召开,现场质询随机提问,综合运用述廉成果,提升了述廉活动的监督和教育效果。三是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规范权力运行。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落实防控措施,全市各级共查找各类廉政风险点7550个,制定防控措施6031条,通过“制度+科技+公开”,初步构建了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纠风治乱,专项治理,一批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一是开展圈地囤地违规用地闲置浪费土地专项治理。扩展治理内容,延伸治理时间,清查各类违规用地111宗、闲置用地17宗,全市批后征地率达到89.2%,超过省定目标9个百分点;供地率提高35%,收缴违规调整容积率、改变土地用途罚款337万元,达到了“调整一批、处置一批、盘活一批、落地一批”的效果。我市治理招商引资落地项目低效利用土地的举措,得到了省纪委、监察厅、国土资源厅的充分肯定,我市的做法被中央纪委信息专期采用。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执法监察,查处案件21件,追缴违规资金2600余万元。二是开展保障性住房和城乡低保专项清理,清退保障性住房17套,取消2190人享受低保资格,责任追究公职人员81人,追缴资金300万元;开展新农合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查纠违规资金400余万元,责成商业银行为新农合资金专户补差利息712万元。三是认真治理强制征地拆迁、加重农民负担等不正之风问题,查纠违规违纪行为58起,处分39人。四是开展公务用车专项治理,核减处置违规公车182台。五是在全市范围推行“公务灶”制度,节约招待费支出约400余万元。严明“八条纪律”,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问题。

  (四)严肃纪律,有力惩腐,查办案件工作实现新突破。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91件次,初核271件,立案31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05人。受理的举报量、初核立案数以及处分的干部人数,较往年均有了明显提升。市纪委监察局自办案件15件,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0件,处分科以上领导干部12人,其中县级7人、乡科级5人,移送司法机关6人。特别是先后查处了粮食系统、国土资源系统、山城区长风街道办事处等典型腐败窝案串案,在社会上引起较大反响,有效促进了干部廉洁自律。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注重办案综合效果。坚持审理工作提前介入和被调查人自我量纪制度,做到惩治腐败和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

  (五)强化教育,营造氛围,持续提升风清气正好环境。坚持党委书记上廉政党课制度,市委书记丁巍以“为民、作为、担当、廉洁”为主题,带头给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上廉政党课。开展 “清风鹤城•廉洁节日”集中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家庭助廉座谈会、与新任领导干部集体廉政谈话、刊发廉洁过节倡议书等形式,提醒领导干部廉洁过节,远离节日腐败。加强从政道德教育,组织廉政书籍学习和主题征文活动,教育引导领导干部恪守从政道德、提高执政能力。选择典型案例编印发放《算好人生“七笔账”》警示教育读本,提醒党员领导干部坚守法纪底线。广泛开展廉政文化建设,举行廉政戏剧专场演出,组织全市副县级以上党员干部集中观看。培育了4个省级、32个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开展廉政短信、廉政楹联、廉政公益广告征集评选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廉荣贪耻、崇尚廉洁”浓厚氛围。

  市纪委常委会重视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展“提升素质、规范执纪、端正作风、树立形象”专题教育活动,加强内部廉政风险防控,制定汇编机关建设制度,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全面提升干部队伍建设水平。市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相关政策,将任职一定年限且表现优秀的县区纪委副书记提拔为副县级干部,同时注重对市纪委机关干部的提任和交流重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得到有效改善,为全市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

  成绩值得肯定,问题依然存在。当前,我市反腐倡廉建设还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在优化环境方面,个别地方和单位重招商、轻安商,诚信意识不强、践诺不力。少数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对企业吃拿卡要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垄断行业向服务对象推销指定产品。一些职能部门重管理、轻服务,重程序、轻效能,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在作风建设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铺张浪费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勤俭节约意识淡薄,文风会风还有待进一步改进。个别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甚至严重失职渎职。少数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强、群众观念淡漠,存在特权思想,在执行惠民政策时优亲厚友。少数党员干部借手中掌握的权力和资源损公肥私、与民争利,侵占群众利益。在党风廉政方面,一些负有重要监管职能的单位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发生重大社会问题,少数单位对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个别单位“一把手”腐败案件影响恶劣。在自身建设方面,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有些市直部门和乡镇纪检组织职能弱化,个别的甚至形同虚设等。对此,我们一定要高度警醒,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认真加以解决和扭转。

  二、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和实施《中原经济区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是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的重要一年,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意义重大。总的要求是: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及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围绕持续创新、提升发展的总基调,突出严明纪律、改进作风、严惩腐败、注重预防工作思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重点解决党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我市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先行先试走在前面提供坚强保证。

  (一)严明政治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党的纪律是铁的纪律。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务必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全局意识和党章意识,正确处理保证中央政令畅通和立足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的关系,任何具有地方特点的工作部署都必须以贯彻中央精神为前提,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在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广大党员必须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切实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查找和纠正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保证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按照“1123”总体部署,开展专项检查,确保任务落实到位。围绕优环境、转作风、促效能、惠民生,深化“两转两提”,开展执法监察、效能监察,推行绩效管理,严格实施问责,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提高政府执行力,保证政令畅通,推动工作落实。尤其要抓好4项工作:(1)开展对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鹤辉高速公路等重大公共投资项目的专项效能监察。(2)开展对十项重点民生工程推进情况的效能监察。(3)进一步优化鹤壁新区建设环境和产业集聚区发展环境,治理涉企“四乱”行为,坚决纠正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4)治理党员和公职人员组织、从事、参与非法集资和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问题。

  (二)改进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工作作风上的问题绝对不是小事,“奢靡之始,危亡之渐”。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改进作风的重要性、紧迫性,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中央“八项规定”是一个切入口和动员令,既不是最高标准,更不是最终目的,只是改进作风的第一步。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即将在全党开展的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若干意见和市委实施细则,研究制定出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落实办法,把改进工作作风作为党的建设一项长期任务来抓,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在改进作风、联系群众、解决问题上动真格、求实效。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说到做到、兑现承诺,树立好示范导向;要坚持人民满意标准,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百姓期盼的事情做起,自觉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加强监督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监督执行中央、省委、市委改进工作作风相关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要有毒蛇噬臂、壮士断腕的决心,下一番踏石留印的功夫,拿出抓铁有痕的劲头,确保上级规定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一是坚持集中整治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组建作风建设督查组,集中时间开展整治活动,进行常态化不间断明察暗访,对发现的问题直查快办。通过本地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对单位、干部作风方面的举报投诉。建立媒体联动机制,在鹤壁日报开辟专栏,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对违规违纪行为及时曝光。二是加大问责处理力度。坚持批评教育与严肃处理相结合,对一般违规行为,及时运用提醒谈话、通报批评等措施进行处理;对严重违反规定,或顶风违纪的,要坚决予以查处,给予党政纪处分,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责任。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结果运用。要把监督执行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一同部署和落实,一同检查和考核。将中央、省委、市委改进工作作风相关规定执行情况与单位和个人的年度考核、选拔任用、奖惩激励等方面结合起来,注重考评成果的综合运用。四是建立社会评议机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民主评议办法,每季度组织基层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群众公开评议市直机关和管理部门的工作作风。

  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制止奢侈浪费。改进作风,最根本的是要坚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坚持勤俭办一切事情,坚决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各级各单位要不折不扣执行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有关规定,不得变通,不得走样。要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定期公开“三公”经费。从制度入手,从源头抓起,建立执纪机关与新闻媒体监督的长效机制,严肃整治公务接待违反规定的行为,以坚决的态度、持久的毅力、可行的措施、惩处的手段,有效遏止奢侈浪费的歪风在我市反弹变通、死灰复燃。进一步完善“公务灶”制度,提倡和鼓励在“公务灶”进行公务接待。严肃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严禁借开会、调研、检查等名义变相旅游。禁止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和配置高档办公用品。继续做好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规范公务用车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认真落实廉政准则,坚决查纠以权谋私。各级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又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以低于或高于市场价格买卖住房,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严格规范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的从业行为。继续做好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开展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抽查核实工作。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权力运行。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政权是共和国大厦的根基,要做到强基固本,首先要抓好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规范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推进农村基层党务政务公开。同时要抓好城市社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城市社区居民议事协商、民主评议和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等制度。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反腐倡廉建设。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开展3个专项治理:(1)围绕农村信访集中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加大对基层干部侵害群众利益信访举报突出问题的查处。(2)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公职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3)联合有关部门开展“空心村”治理,解决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搞特权多占宅基地以及拒不拆迁老宅影响村镇规划实施等问题。

  (三)严惩腐败分子,纯洁党的队伍

  腐败是社会毒瘤,清廉是人民期盼。新形势下,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必须着力解决干部腐化、特权现象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坚持从严治党方针,按照“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的要求,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腐败分子“零容忍”,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

  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彰显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以权谋私、徇私枉法行为。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切实做到有群众举报的,都要及时受理;有具体线索的,都要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都要严肃处理。

  围绕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突出办案重点。树立为发展执纪的办案导向,严惩贪腐者,保护改革者,宽容失误者。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重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依法惩处行贿行为。

  建立健全办案工作机制,逐步提升办案水平。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加强与司法机关、审计等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惩腐合力。注重对基层办案工作的指导,着力提升发现案件线索、突破大案要案和防控办案安全风险的能力。持续推进办案人才素质提升等“三大工程”建设,提高办案工作科学化水平。加强案件监督管理,提高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廉洁办案水平。做好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复议工作,保障被审查人员的合法权益。继续推行信访举报工作五项机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畅通和规范网络举报渠道,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制度,提高信访案件直查快办能力。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函询答复等,扩大教育效果,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反映失实的要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要追究责任,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查案是手段,并不是目的,要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查案加强警示教育,加强制度建设,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堵塞管理漏洞。

  (四)注重预防监督,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

  各级各单位要把全面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制定2013—2017年我市惩防腐败体系实施办法,抓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健全督查和考核结果运用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通过强化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深化腐败问题多发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扎紧篱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以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为重点,以党性教育为核心,以道德建设为基础,采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岗位廉政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和从政道德教育,切实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创作一批富有鹤壁特色的廉政文化作品,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和感染力。与宣传部门加强工作协作,重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互联网、微博、短信等传媒作用,扩大廉政宣传的覆盖面。做好反腐倡廉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处置和舆论引导工作,发挥好市长热线、市长信箱、政风行风热线等载体作用,搭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诉求的监督平台。

  加强制度建设和创新。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和制度廉洁性评估,建立健全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问责机制,切实提高制度权威性和执行力。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配合和督促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作为重点领域,把依法管理、严格监督、透明运行贯穿权力运作全过程。完善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深化合理低价随机选取中标候选人制度,努力在合理低价、优中选优上实现新突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建立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部门的联系沟通机制,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廉政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规范司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行使,促进公正廉洁执法。进一步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将好的工作经验上升到制度层面,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现代科技手段防治腐败的作用。

  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事情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都要坚决纠正。要积极探索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施有效监督的措施,督促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改变对“一把手”监督缺位、监督乏力的现状,让导致腐败的绝对权力没有生存的土壤。深化提升市纪委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听取县区和市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述廉工作,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述廉成果运用。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发挥党外人士的民主监督作用。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加大问责力度。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系统的作用,强化行政审批和招投标流程监督。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全面推进县委县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深入开展纠风和专项治理。结合新的形势,着力纠正公共服务行业、基层党委政府和管理部门、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重点查纠违法违规征地拆迁、教育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继续在政府组成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突出对基层站所、重点岗位、学校医院的专项评议。尤其要做好5方面工作:(1)深化工程建设领域、囤地圈地违规用地闲置浪费土地、最低生活保障、新农合资金管理、保障性住房分配等方面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2)开展水利资金管理使用和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存在问题专项治理。(3)开展市场中介组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4)对有关部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强化监督检查。(5)纠正企业职工退休审批、户籍登记、驾驶证申领考试、车辆入户上牌等方面的不正之风。

  三、用铁的纪律打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打铁还需自身硬。硬就硬在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纪政纪、反腐倡廉的重要职责,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做到的,我们必须首先做到;中央和省委、市委明令禁止的,我们坚决不做。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党和人民的信任是对我们的鞭策和鼓励,决不能作为放松自身约束的借口。党和人民群众越是信任,越要重视和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摒弃特权思想,牢固树立执纪者更要模范遵守纪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包括我们今天在台上坐着的市纪委常委都要接受监督,诚恳地希望在座的各位、广大党员干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都来监督我们。正因为你们的监督,我们的队伍政治上才能更加可靠,能力上才能更加过硬,作风上才能更加顽强,才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程来抓,加强对重要岗位和执纪办案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健全岗位责任体系,加大干部培训、轮岗、交流力度,提高科学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加强乡镇纪委和市直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世外桃源,纪检监察干部对腐败没有天然的免疫力,随着反腐败任务的日益繁重、反腐败形势的日趋复杂,纪检监察工作岗位的风险也随之上升,纪检监察干部同样面临权力异化问题。为此,要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不适合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要坚决调离;对于破坏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形象的行为,要坚决查处,决不护短。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专题教育,切实转变作风,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反腐倡廉需要共同努力。“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各级党委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担负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点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对不负责任、不抓不管,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严肃追究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调动上上下下的积极性,整合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全党全社会协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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