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鹤壁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
提供坚强保障
——九届市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摘要
一、2020年工作回顾
(一)坚持政治机关定位,政治建设成效越来越明显。持续加强理论武装。认真落实第一重要议题制度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开展政治监督、同级监督等重点课题调研,做到学以致用,破解工作难题。抓实抓细政治监督。探索形成政治监督“三三”工作法,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全市共确定政治监督重点任务1843项,建立问题清单826个,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622个。坚决确保政令畅通。围绕责任落实、联防联控、特殊场所防控、复工复产等,开展4轮集中监督检查。加强对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整改问题286个,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二)坚持一体推进“三不”,鹤壁政治生态越来越净化。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全市新立案518件640人,党纪政务处分628人。对积存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分步实现清零任务,腐败存量得到有效削减。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470人次,前两种形态占比93.2%,“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效果更加明显。严查“四风”、震慑常在。开展办公用房、公车治理、餐饮浪费等问题专项整治,查处“四风”类案件148件272人,通报曝光42批164人。逢案必改、深化拓展。聚焦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开展8个系统和3个领域专项以案促改。全市共开展警示教育2338次,覆盖12万余人,主动投案11人,主动说明情况25人,标本兼治效果充分显现。
(三)坚持围绕中心工作,服务保障水平越来越精细。深化“护航”工程,开展惠企政策落实保障、亲清共建、政府承诺践诺等十项行动,督促党员干部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实行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联系企业制度,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确定214名“企业护航员”,在重点企业中选聘148名廉情监督员,实现纪检监察机关和企业联系无障碍、零距离。深化“暖心”工程,全市对249名受处分干部进行暖心回访,对受处分县级干部实现“一对一”谈话全覆盖,引导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开展“扶正祛邪”专项行动,查办2起涉嫌诬告陷害案件,对35名党员干部进行澄清正名,释放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的强烈信号。深化“清风”工程,严肃查处涉企腐败问题,督促有关单位一查到底。深入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治理,约谈提醒职能部门和服务管家260余次,《中国纪检监察报》《河南日报》专题报道我市“三项工程”经验做法。
(四)严查严惩基层腐败,群众的获得感越来越强烈。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胜年行动。落实“三监督三覆盖”要求,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486个,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40件71人,党纪政务处分44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5件45人。深入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聚焦教育、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14个领域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41件402人,党纪政务处分274人。开展惩腐打伞百日冲刺行动。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68件,党纪政务处分82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惩腐打伞工作连续两年受到全省表彰。大力推进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执纪为民、一线走访”活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检举控告数量同比下降40.1%、34.1%,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
(五)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利剑作用发挥越来越充分。高质量推进市委巡察全覆盖。开展两轮对31家单位的巡察,发现问题1078个,移交问题线索58件,提前完成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目标。实施巡视巡察整改任务攻坚。巡察整改完成率由89%提高到98%,位居全省前列。督促建立健全制度机制1533项、开展专项治理212次,收缴、退还违纪资金39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3622万元。加强对县区党委巡察工作指导督导。规范县区巡察工作机制,推动县区党委巡察工作深化发展。各县区党委巡察县(区)直单位、乡镇(街道)176个,延伸巡察村(社区)415个,发现问题7056个,移交问题线索315件,提前完成县区党委一届任期内全覆盖和延伸巡察村(社区)全覆盖目标。
(六)从严从实管理队伍,干部能力素质越来越过硬。提升机关党建水平。实施党建提升年行动,开展“双争一促”活动,圆满完成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工作,加强专案组、巡察组临时党支部建设,机关党建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配齐建强干部队伍。一批“90后”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一批优秀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坚持室组“一体化”管理,建立联动机制,实现了“1+1>2”的效果。锤炼扎实过硬本领。在继续深化全员培训的基础上,实现由业务培训向实战培训拓展,让干部在实战中经风雨、长才干。从严内部监督管理。出台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机关治理能力持续提升。全市聘请特约监察员40名,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全方位监督。在全省率先实现对县区和派驻机构内部监督调研全覆盖。
二、2021年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
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十届省纪委六次全会和市委九届十一次全会工作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深化激浊扬清工程,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谱写高质量富美鹤城更加出彩绚丽篇章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更加突出政治监督,在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上更进一步
1. 持续做实政治监督。深化拓展政治监督“三三”工作法,用好用活“三个清单”,确保靶向更准、落点更实。增强政治监督针对性,聚焦贯彻落实鹤壁“十四五”规划、“两个高质量”发展等,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实落地。做到在监督检查中,优先检查政治方向的内容;处置线索中,优先处置反映政治问题的线索;廉政意见回复中,优先审查政治方面的反映;审查调查中,优先办理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案件。提高政治监督实效性,健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督促问责机制,推动各级党组织自觉同党中央精神对表对标,防范化解思想松懈、纪律松弛风险。健全研判评价政治生态工作机制,完善政治生态调研和政治监督谈话制度,修订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谈话办法,推动政治监督“鹤壁模式”更加完善发展。
2. 持续做细日常监督。健全权威高效的制度执行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信息化助推精准监督,注重运用信息化手段、依托大数据精准科学监督,实现监督“近距离、可视化、全天候”,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多做“治未病”的基础性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严肃换届纪律,压紧压实换届政治责任,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组织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严格执行“十个严禁”规定,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的一律依规严办,对因履职不力,导致本地区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严肃追究相关党组织和有关人员责任。
3. 持续深化政治巡察。开展“巡察质效提升年”活动,推动巡察工作更加精准科学、更加有力有效。抓政治巡察,促监督更聚焦。开展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研究提出新一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建议,促进新时代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抓上下联动,促格局更完善。构建市县党委巡察联动新格局。有序开展对县区党委巡察工作的指导督导,提升县区党委巡察和延伸巡察村(社区)工作规范化水平。抓制度建设,促机制更高效。制定巡察机构与组织部门、宣传部门加强工作贯通协作暂行办法,完善巡察与政法、财会、舆论等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形成监督合力。抓整改落实,促质效更彰显。健全完善巡察整改促进机制、评估机制,推动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强化督查力度,不断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更加注重服务中心工作,在保障鹤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上更进一步
1. 提档升级“护航”工程,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三项行动。一是开展亲清共建行动。深入开展惠企政策落实保障、涉企问题线索清零等活动,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落实“九要”“九不得”。二是开展延伸服务行动。拓展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企业制度,做到“三个延伸”,即从班子成员联系向县级干部联系延伸,从联系重点企业向联系中小微企业延伸,从联系企业向联系重点项目延伸;进一步发挥护航员和廉情监督员作用,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三是开展“亮剑”涉企腐败行动。聚焦阻碍“两个健康”示范市创建、破坏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贪污贿赂、滥用职权、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涉企腐败问题,助力打造营商环境鹤壁“金字招牌”。
2. 提档升级“暖心”工程,开展凝心聚力三项行动。一是开展打击诬告陷害专项行动。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严厉惩治诬告陷害行为,特别是对换届期间的诬告陷害行为坚决打击,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二是开展澄清正名专项行动。制定纪检监察机关澄清保护工作制度,综合运用书面、会议、通报等方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进行澄清正名,积极营造“干部为事业担当、组织为干部担当”的浓厚氛围。三是开展暖心回访专项行动。拓展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回访范围,对受到组织处理的党员干部进行回访,做到因人施策、对症下药,提升暖心回访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 提档升级“清风”工程,开展纠治“四风”三项治理。一是专项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问题,防止新的不良风气、不严不实做法成风成势。加强对市委市政府为基层减负二十二条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健全基层减负长效机制。专项治理不担当不作为问题,大力纠治“官爷文化”“中梗阻”、庸懒散浮拖等突出问题。二是专项治理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肃整治违规收受名贵特产、礼品礼金问题,对顶风违纪、屡治屡犯、巡而不改的加大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作为重要任务,督促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紧盯“节日腐败”,对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的不正之风扭住不放、寸步不让。三是专项治理特权思想、特权行为,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作风养成。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推动以上率下、严格执行。
(三)更加坚定正风反腐决心,在一体推进“三不”上更进一步
1. 坚定不移保持惩腐高压态势。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国企改革、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严肃查处金融领域以贷谋私、关联交易、失职渎职等破坏监管秩序、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国有企业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内外勾结等侵吞国有资产行为,严肃查处政法系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充当司法掮客、“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等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背后的腐败问题。高度关注年轻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监督管理。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依法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大追逃防逃追赃工作力度,巩固深化“一人多证”专项清理成果。持续推动问题线索减存量攻坚行动,实现对积存问题线索全部清零。注重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制定案件查办协作配合办法,推动反腐败工作更加协同高效。
2. 坚定不移守牢办案质量和安全生命线。严把办案质量程序关和评查关。开展全流程全要素监督管理,用好检举举报平台处置子平台,督促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理案件;探索建立日常评查、专项评查、集中评查“三位一体”的常态化案件质量评查体系,倒逼案件质量提升。落实办案安全“1234”工作机制。即坚持一个目标,确保“双零”“双安全”。建立两个档案,建立办案质量“错题本”,建立安全隐患档案。完善三项制度,健全完善“走读式”谈话、加强留置安全、做实做细安全检查等制度。建强四支队伍,加强安全联络员、审查调查措施管理员、审查调查场所管理员和看护队伍建设。
3. 坚定不移深化以案促改。坚持查办案件与完善制度并重,加强监督和强化监管并重,精准发现个案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有针对性地堵塞制度漏洞。持续做好以案促改省级联系点工作,选好市级、县级联系点,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聚焦扶贫民生、医疗社保、金融监管等重点领域和政法、人防、供销社等系统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选树宣传基层一线的勤廉典型,推出一批廉洁文化精品力作,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作用,营造崇廉尚洁的浓厚氛围。
(四)更加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在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上更进一步
一是聚焦扶贫领域,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的监督,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二是聚焦民生领域,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三是聚焦惩腐打伞,常态化推进惩腐打伞工作,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精准有效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四是聚焦“小微权力”监督,强化县级党委和纪委监委责任,统筹派驻、巡察、乡镇(街道)纪检监察、村务监督委员会等基层监督力量,增强基层监督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选择部分县区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制定实施加强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意见,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水平。五是聚焦“互联网+”监督,实施“指上监督”项目,优化升级“两微一站”等互联网平台,实现“扫码直报”;用好“云上监督”平台,指导县区建立基层大数据监督平台,为基层监督插上科技的翅膀。
(五)更加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发挥监督治理效能上更进一步
1. 深化双重领导体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既报告结果、又报告过程。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出机关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推动形成上下贯通的监督合力。按照上级要求,自上而下、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实施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2. 提升派驻监督效能。深化市管企业和市管大中专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定期约谈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制度,落实派驻机构向纪委监委报告重要情况制度,修订完善派驻工作规定,切实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领导和管理,更好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
3. 贯通融合“四项监督”。聚焦监督职责再强化、监督力量再融合、监督效果再提升,探索“室室”联动、“室巡”联动和“室组地”联合办案制度机制,构建“室组巡地”四方联动机制。健全完善情况通报、沟通协调机制;完善人员选派、队伍共建机制;完善责任分工、统筹衔接机制;完善成果运用、督促整改机制,确保“四项监督”互促共进、效应放大叠加。同时,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民主、行政、司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舆论等各类监督贯通融合、协同高效。
4. 破解同级监督难题。研究制定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措施规定,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探索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等监督方式,开展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评议等,着力破解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难题。
(六)更加重视自身建设,在带动全市党员干部作风转变上更进一步
1. 带头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政治建设,进一步规范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第一重要议题制度、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回顾总结好纪检监察工作光辉历程、宝贵经验,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到纪检监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引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持续弘扬忠诚老实、谦虚谨慎、艰苦奋斗、“三严三实”的优良品格。开展“四带头、四标杆”活动,即带头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学习实践的标杆;带头加强政治建设,做“两个维护”的标杆;带头弘扬真抓实干作风,做服务保障鹤壁“两个高质量”发展的标杆;带头落实“一岗双责”,做清正廉洁的标杆。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不断健全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体系,在全系统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激励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履职、担当作为。
2. 持续加钢淬火强能力。加强专业化建设,以提升专业能力、专业素养、专业精神为重点,加强学习培训和实战练兵,强化多岗位历练、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分级分类开展全员培训,创新培训理念思路,通过清风讲堂、跟班学习、结对帮带等方式,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综合能力素质。开展“以大调研促大落实”活动,弘扬实事求是作风,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补齐纪检监察工作短板弱项等内容开展调查研究,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工作落实。
3. 严格自我约束锻铁军。加强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开展“制度建设规范年”活动,用制度看住事管住权、强指导促规范。持续做好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创建等工作,推动机关规范化建设再提升。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严守权力边界,准确把握纪检监察证据标准,精准规范问责。坚决做到严管厚爱。严格落实休假制度,积极关注一线干部身心健康,定期进行心理疏导,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既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做好特约监察员等工作;又完善内控体系,在政治要求、执纪执法、日常言行、道德操守等方面接受最严格的监督与约束。
上传:申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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