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依规 忠诚担当
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中国共产党鹤壁市第八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5年2月9日)
李留心
我代表市纪委常委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九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回顾总结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部署2015年任务。刚才,魏小东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定不移惩治腐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四风”问题和腐败现象得到一定遏制。
(一)层层传导压力,落实“两个责任”
市委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主动担责,以上率下。市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解决重大问题。市委书记主动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主持研究纪委改革方案、人员配备,直接协调督办重点案件,多次约谈县区委书记和市直重点部门“一把手”。常委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管好自己,带好队伍。在市委常委班子示范带动下,全市各级党组织形成了齐抓共管、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
强化约谈、监督、问责,保证责任落实。市纪委班子成员分组宣讲“两个责任”,多次约谈各县区和市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逐级传导压力。对各级各单位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先后3批组织19名县区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制定《鹤壁市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严格追究责任,共追究领导干部23人,其中县级干部2人,科级干部21人。
(二)严明党的纪律,确保政令畅通
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维护党的权威。督促有关部门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改革,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精简幅度居全省前列,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市。加强重点项目综合效能督导,改进民主评议市直部门和单位工作,组织优化产业集聚区发展环境专项监督检查,开展“走基层、查作风、评行风”暨领导干部为官不为专项检查,严肃查处扰乱经济发展环境、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通报批评40个单位97人。
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开展全市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对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进行严肃查处。开展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查处违纪违法人员183人,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特别是抓住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节点,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先后10次通报5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涉及62个单位52人,党政纪处分30人,组织处理13人。
(三)坚持案件领衔,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持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201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290件次,同比上升47.4%;立案429件,上升29.61%;结案424件,上升26.19%;给予党政纪处分 447人,上升25.56%,其中县级干部16人,乡科级干部137人,重处分94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市纪委直接立案查处了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缑九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窦太生、鹤壁经济技术开发区调研员李广清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县区查办乡科级干部数量同比上升80%以上,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
建立有利于惩治腐败的工作机制。改进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建立线索移交、大要案协作配合等6项制度,实行市纪委常委领办案件制度,强化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市纪委机关纪检监察室由2个增至5个,一线办案人员由5人增至17人。抽调纪检监察干部组成专案组,实行异地交叉办案,排除办案干扰。
强化办案安全保障。纪检监察宣教基地投入使用,建成了规范化的办案场所。建立医疗协作保障机制,开通急救绿色通道。探索建立专职办案陪护队伍,从各县区机关事业单位30岁以下正式工作人员中筛选出87人组成专门陪护队伍,由市纪委统一管理、使用、考核,省纪委给予充分肯定。
(四)注重教育预防,巩固提升风清气正好环境
加强教育。抓好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和成绩综合运用,开通市纪委监察局官方微博“清风鹤壁”,组织“清风鹤城•廉洁双节”廉政集中教育等活动,积极营造廉荣贪耻氛围。注重抓早抓小、以案示警,对8名党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3名县级干部进行函询,对6名县级干部实施信访监督,组织4场案情通报会,警示教育更多党员干部。
完善制度。制定领导干部《三要八不准》,引导全市党员干部心有所戒、行有所循,规范从政行为。制定《关于拟提拔任用县级干部征求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意见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直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管理的意见》、《鹤壁市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办法(暂行)》等一批反腐倡廉制度并抓好落实。
防范风险。在全市开展“自报风险岗、自查易腐点、自曝软肋、自补短板”活动,将各单位廉政风险具体到人、落实到事,并针对问题查找漏洞、完善制度,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五)不等不靠,率先探索,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全力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市纪委退出各类议事协调机构68个,保留17个;县区纪委退出各类议事协调机构215个,保留82个,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全面规范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工作,做到专岗专责。
完成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参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做法,整合监督力量,增强办案力量,内设机构中执纪监督部门达到11个,占总数的65%,直接从事监督执纪的人员占到70%以上,把更多力量聚焦到监督执纪问责上。
全面推进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在保留原有46个派驻机构的基础上新增25个,市纪委向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机关、市委工作部门等首次派驻纪律检查员,新配备纪检组长(纪律检查员)25人,并明确各纪检组由市纪委直接领导,实现了对市直机关全覆盖。建立市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市直单位纪检组制度,加强业务领导,统筹力量使用,发挥整体合力。
(六)严格教育监督管理,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干部教育、管理、交流,提高履职能力。扎实开展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设“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提升大讲堂”,先后举办经济、政治、办案业务知识等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制定完善机关借用人员、公务接待等机关管理制度。加大干部内外、上下交流力度,选调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年龄和知识结构得到优化。
从严监督查处,坚决防止“灯下黑”。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作用,强化自身监督。以零容忍态度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对3名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警示教育纪检监察干部。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我们的工作与省纪委、市委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还有差距。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重构政治生态的工作艰巨繁重。有的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从上至下呈现逐级递减趋势。有的纪委、纪检组“三转”不到位,主要精力仍放不到纪检工作上;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办法不多,打击威慑力度不够。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工作方式、工作作风还不适应新形势需要;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自己要求不严,甚至违纪违法,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回顾一年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效,得益于市委从严治党的鲜明立场、坚决态度和强有力支持,得益于全体委员和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得益于广大干部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得益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奋力拼搏、辛勤努力。一年来的实践给我们以重要启示: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必须紧紧抓住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以上率下;必须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找准职能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探索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不等不靠破解工作难题;必须坚定立场方向,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纠正“四风”,巩固提升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必须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自觉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必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使监督无处不在。
二、2015年主要任务
2015年工作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九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和市委八届七次全会工作部署,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坚决维护党的纪律规矩,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坚决落实“两个责任”,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扎实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从严管理监督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一)守纪律讲规矩,维护党的权威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纪律是党的生命,要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纪律是成文的规矩,规矩是不成文的纪律。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守纪律、讲规矩,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党的团结、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禁止自行其是、阳奉阴违,坚决禁止“拉山头”、“划圈子”,坚决禁止欺骗组织、对抗组织。要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增强组织纪律性。
从严治党的关键在于严格执纪。各级纪委要强化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强化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严肃查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违反工作纪律、“为官不为”等行为。
(二)严格责任追究,强化主体责任落实
主体责任是党章规定的政治责任。党风廉政建设是各级党委(党组)的分内之事、应尽之责,要进一步健全制度、细化责任、以上率下,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惩治腐败,支持执纪执法。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管好分管部门和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级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正风肃纪和腐败案件查处力度。
健全制度措施,形成实实在在的工作支撑。完善责任报告制度,各级党委、纪委每年向上级党委和纪委报告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提高述责述廉频次,2015年组织县区和市直重点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一遍。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责任考核机制,年中开展督导,年终进行考核,发现突出问题,督促整改落实。今年,在抓好县区、市直单位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同时,压力向下传导,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突出问责警示,抓一批责任落实不力的典型。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今年,将尤其突出问责,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系统性腐败案件的地方和单位,严格实施“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相关领导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问责一个,警示一片,保证责任落到实处。
(三)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坚持凡腐必反,除恶务尽,不定指标、上不封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对腐败坚决亮剑,形成强大震慑,以办案成效彰显市委、市纪委反腐败的坚定决心。
突出办案重点。紧紧围绕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目标,坚决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保密纪律的行为。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侵吞国有资产,买官卖官、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依纪依规严惩转移赃款赃物、销毁证据,搞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加大对行贿、诬告、诽谤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县及以下纪检监察机关要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重点,把主要精力放在查处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侵占等问题上,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
改进办案方式。强化问题线索管理,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定期清理、规范管理。实行案件线索集中统一管理、集体排查、定期跟踪督办和下管一级。规范谈话函询程序,谈话函询不是案件了结,对提醒无效、仍我行我素的,坚决立案查处。贯彻依法治国、依规治党要求,更加注重以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坚持快查快结,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涉嫌犯罪的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及时约谈函询诫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进一步做好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规范证据、权利义务告知等方面的制度,强化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
健全办案机制。改革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健全案前、案中、案后的组织协调机制,凝聚惩治腐败的整体合力。完善市纪委常委领办案件、办案协作区等制度,加强对重大案件领办督办,切实加强对下级纪委、派驻机构办案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纪委要做办案工作的坚强后盾,对办案人员政治上信任、工作上支持、要求上严格、生活上关心,切实保障办案人员的合法权益。
强化办案安全。审查纪律是政治纪律,办案安全是生命线。必须严格遵守审查纪律,绝不能出任何纰漏。加大对审查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初核、立案请示报批制度,确保依纪依规安全文明办案。规范涉案资料和款物管理办法,严格依纪依规管理处置,绝不允许泄露秘密、以案谋私。推进办案装备标准化建设,强化办案保障。加快纪检监察宣教基地建设,严格执行谈话有关规定,层层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对办案安全事故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四)抓细抓常抓深,横下一条心纠正“四风”
坚持常抓不懈,在坚持中见常态。“四风”病源还在、病根未除,一旦出现反弹,后果不堪设想。作风建设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看住一个个时间节点,抓牢一个个具体问题,带动作风的整体转变。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厉行节约、公车配备、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争创全省基层党风政风监督检查机制示范点。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党员干部在各类文化、艺术协会兼职专项清理,非专业出身的领导干部不论在职还是离退休,一律不得在各类文化、艺术协会兼任领导职务。
突出重点,加大惩处通报力度。聚焦突出问题,盯紧“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创新监督检查方式,坚决查处穿上“隐身衣”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问题,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作风和污染政治生态等突出问题。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列入纪律审查重点,作为党纪处分的重点内容,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力度,对那些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后仍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的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不仅查处本人,还要严肃追究所在地方和单位党委、纪委责任,决不允许“四风”问题“死灰复燃”。
(五)持续深化改革,推动组织制度创新
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制度化。认真贯彻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各项要求,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制定县区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规范工作流程,健全推荐交流机制。进一步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规范报告程序,对不按规定报告的,一经发现,严肃问责。加强开发区、示范区、产业集聚区纪检监察工作。研究探索县及以下纪检机构职能定位、工作方式和作风转变问题,把更多力量压到主业上。
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加强派驻机构监督,完善派驻机构职能,改进派驻方式,规范设置,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实现全覆盖,确保监督不留死角、没有空白。研究制定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工作办法,进一步明确派驻机构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程序、工作制度等,理顺派驻机构与派出机关、驻在部门、派出纪工委的关系。建立健全派驻机构负责人与驻在部门廉政谈话、约谈、问责制度,增强派驻监督效力。完善市纪委班子成员联系市直单位纪检组制度,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派驻机构要聚焦主业主责,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的监督,对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该发现没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
探索建立巡察制度。落实省委要求,积极探索推行市、县巡察工作,强化问题导向,突出机动灵活,有针对性对下级党组织及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巡察监督,重点发现在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遵守纪律和规矩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落实。
(六)着力预防腐败,积极改进政治生态
创新宣传教育内容方式。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摆在党的宣传教育格局中部署和推进,突出形势政策教育,突出纠风惩腐成果宣传,突出典型案例剖析,强化正面教育和警示震慑。发挥德治礼序、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深入挖掘我市廉政文化资源,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发挥好纪检监察宣教基地作用,组织重要岗位的干部、拟提拔任用的干部接受廉政警示教育。发挥查办案件治本作用,对被立案审查的干部,要教育引导他们写出忏悔录,自悔自新,警示他人;推进案件审理“一案双书”工作,宣布处分决定要严肃,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党委(党组)负责同志要表态发言,发挥案件查办的惩教和预防功能;每查处一起典型案件,就组织一次案情通报会,用身边的活教材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洁身自爱,守住底线。办好市纪委监察局官方微博,筹办鹤壁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扩大和增强反腐倡廉宣传效果。
加强制度建设和监督制约。围绕省委提出的完善“四项监督制度”,制定县级以上机关反腐倡廉制度的暂行实施办法,加强对党员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着力完善信访监督、作风监督、巡察监督、查办案件监督等制度,探索形成一套完整的监督制度体系。继续完善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法规知识测试制度,严格执行拟提拔任用县级干部征求党风廉政情况意见实施办法,规范市管干部廉政档案管理,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廉政准入关。针对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健全措施、完善制度,堵塞漏洞。继续深入开展“自报风险岗、自查易腐点、自曝软肋、自补短板”活动。
三、强化责任担当,以铁的纪律建设过硬队伍
一个机关职能得到充分发挥的时候,也是队伍最容易出问题的时候。当前党员干部存在的问题,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也同样存在,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依然任重道远,必须狠抓、常抓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增强本领,才能担负起反腐败历史使命。当前繁重的反腐败任务超越以往,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素质能力也是一种考验。“不知则问,不能则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学习武装头脑、提升能力,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从严治党、严明纪律、改进作风、惩治腐败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坚定理论自信。要深刻领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高度概括的6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经验,坚定不移地贯彻运用到工作实践中。要系统学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施监督执纪问责,使作出的决定、办理的案件经得起法律、历史的检验和群众的评判。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新进人员的培训,通过跟班学习、以案代训、集中培训等方式,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水平和能力。
深化“三转”,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不散光。纪律检查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构,完成党章规定的职责任务,必须深化“三转”,实现监督执纪问责的聚焦聚焦再聚焦。“三转”是“硬要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是“硬杠”,要进一步规范清理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再参加新的议事协调机构,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主责主业上。要把握“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这个定位,把履行职责的切入点转到对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监督检查上,不能混淆责任,“包打天下”。要从细节抓起,从具体抓起,从关键抓起,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深入开展“三严三实”教育活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做到严、细、深、实。
敢唱黑脸,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要忠诚。对党和人民绝对忠诚是纪检监察干部最起码的政治操守。要心中有党、有民、有责、有戒,对党忠诚、对组织忠诚、对人民忠诚,始终与市委保持高度一致,服从服务于市委的决策部署、市纪委的工作安排,让组织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要干净。随着纪检监察机关履职能力的增强和权威性、影响力的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受拉拢、遭“围猎”的风险在增加,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时时刻刻都要谨小慎微、如履薄冰、如临深渊,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任何时候不能逾越纪律和规矩毫厘。要严把干部入口关,实行公开招录遴选,确保队伍纯洁干净。要担当。选择纪检监察事业,就意味着选择了责任、担当和付出,作为维护党纪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该担当的不担当,该查处的打折扣,危害难以想象。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既要自身正、过得硬,又要在履职中敢于监督、敢于担当、敢于负责,铁面无私执纪,硬起手腕问责。坚决纯洁队伍,对尸位素餐、碌碌无为的,坚决撤换或调整岗位;对不敢抓、不敢管,监督责任缺位的坚决问责;对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防止“灯下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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