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区:对4个区直单位党组织和7个村(居)党组织开展巡察

发布日期:2018-12-28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察委网站   

12月26日,山城区委3个巡察组分别对区食药监局、区质监站、区司法局、区环保局等4个区直单位党组织和石林镇苗庄村、前柳江村及鹿楼街道八矿东井社区、八矿西井社区、矿务局电厂社区、火电厂社区、鹿楼南社区等7个村(居)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本轮巡察时间为2个月。

本轮巡察对象为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村(居)“两委”班子及其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

巡察内容: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践行“两个维护”情况;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整治“四风”问题的情况;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整治“帮圈文化”及推进以案促改情况;围绕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着力发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特别是脱贫攻坚中的腐败问题、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落实惠民政策中的腐败问题,重点检查村(居)“两委”干部履职尽责情况,宗教势力向农村阵地渗透和农地非农化等情况,以及群众关注的其他热点、焦点、难点等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被巡察党组织有没有对所承担的巡视巡察整改责任事项整改到位,有没有表面一套背地里一套,做表面文章。

巡察将通过受理信访、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均开通接收短信手机和电子邮箱,并在被巡察单位办公地点设立举报信箱。

(山城区纪委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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