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起,山城区委3个巡察组分别对红旗街街道红中段社区、朝霞北社区、广场社区、石林镇东寺望台村、东石林村等30个村(社区)党支部,开展为期40天的巡察工作。
本轮巡察对象为被巡察村(社区)“两委”班子及其成员,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重点是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社区)委员会主任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本轮巡察着力发现以下问题: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党组织不健全,“四个意识”不强,落实“两个维护”不坚定,班子不团结、软弱涣散,拉帮结派、拉票贿选,各项工作不能有效打开新局面,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强等;党建制度不落实,组织生活不严肃、不正常,“三会一课”、民主集中制、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等制度流于形式;党员教育管理缺失,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薄弱,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漠,参与、支持宗教迷信活动等;纪检委员、监督委员会形同虚设,不能发挥应有作用。脱贫攻坚落实情况,加强对脱贫攻坚领域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情况;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发挥引领作用情况;整治“四风”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情况;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等。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党的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虚报冒领、克扣侵占惠民专项资金等;基层党风政风综合监管体制改革不落实、不到位。挥霍、挪用、侵占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以及在资产、资源处置、承租等过程中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造成集体资产资源流失严重;办理各类救济、补助和其他涉及群众事务过程中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吃拿卡要、收受贿赂;涉黑涉恶、横行乡里、欺压群众、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涉及民生的突出问题,“两委”干部不作为,安全生产、环保治理、环境卫生、道路、水电气等民生事项不落实;漠视群众利益,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及时有效解决;其他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同时重点检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乡村振兴战略、“三农”工作、“三大攻坚战”及中央、省市区委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坚持把农地非农化、意识形态责任制、宗教工作、扫黑除恶、以案促改、整治“帮圈文化”等纳入巡察内容,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全面政治体检。
巡察将通过受理信访、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有关单位办理。根据要求,巡察组不接受信访人查询办理结果的要求。
(供稿|山城区纪委监委 编辑|卢家杰 上传|吕燕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