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城区委部署,十届山城区委第三轮巡察工作正式启动,区委2个巡察组于2017年4月20日起分别进驻区商务局(外商投资服务局)、区市政管理处、区惠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开展巡察工作,巡察时间:2017年4月20日—2017年6月18日。
巡察对象主要是:区商务局(外商投资服务局)党组、区市政管理处党总支、区惠民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延伸巡察至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
本轮巡察将突出政治巡察,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联系“四个全面”,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紧扣“六项纪律”,紧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三大问题,紧抓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着力发现以下七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基层党的领导弱化、基层党的建设缺失、基层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突出问题;二是虚报冒领、克扣甚至侵占惠民专项资金、扶贫资金;三是在救济、补助上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四是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疾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五是执法不公,甚至成为家族势力、黑恶势力的代言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六是侵占集体财务、贪污贿赂、权钱交易、腐化堕落等违纪违法问题;七是区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巡察将通过受理信访、个别谈话、调阅资料、听取汇报、走访调研等方式开展工作。
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山城区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对上述被巡察对象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