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 让“公开”的阳光照亮监督的“死角”

发布日期:2019-07-26    来源:鹤壁日报   

编者按:我市市、县巡察机构紧紧围绕市委九届八次全会关于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注重把巡察村(社区)党组织工作与群众生产生活结合起来,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结合起来,与本地乡村振兴任务结合起来,提高巡察实效,努力构建良好农村政治生态。市委巡察办将选取各县区巡察工作中的典型事例予以宣传。


“喂,县委巡察组吗,我想反映一个问题,县扶贫办给我们村的联合收割机被村干部给卖了。”一个电话,惊动了正在浚县白寺乡前岗村巡察的县委第四巡察组,在全国上下都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而努力的关键时刻,怎会有人敢随意变卖扶贫物资?

浚县县委第四巡察组立即兵分两路,分别到所在乡镇和村里开展调查。“今年4月份,县扶贫办给我们村和其他几个贫困村援助了一台小麦联合收割机。为了更好地解决收割机的管理维护难题,发挥收割机对村集体经济的促进作用,参照其他村的做法,我们通过‘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对这台收割机进行了公开招租,最终以4万元的价格租给了本村一位村民,产权还是属于村里的,并没有卖。”调查中,前岗村党支部书记姬尚俊这样告诉巡察组。通过查阅该村“四议两公开”记录,也确实发现了该村对这台联合收割机的招租承包记录。

难道是群众的举报错了吗?在组务会上,大家一致认为还是不能就此作罢,应该到群众中继续深入走访了解,查清事情原委。

经过与举报群众和其他群众深入交流,许多村民表示对这件事并不知情,没有见过村里的公示。就此县委巡察组又召开了全体村“两委”干部会议,要求村干部作出情况说明。最后,村干部承认,因为当时有意愿承租这台收割机的群众较多,采取了“抓阄”的土办法决定承包人选,为了避免落选群众不服气、提意见,没有按照“四议两公开”的要求将承包结果在村里公示7天。

原来,误会产生的原因还是因为不公开。就此,县委巡察组向前岗村下发了立行立改通知书,让其对承包结果按要求在村里进行公示,消除群众误会。

“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思想上存在图省事的懒惰情绪,总觉得群众不知道就不会提意见,却不知道恰恰是因为没有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才导致了误会。感谢巡察组,让我认识到了错误,今后,我们一定吸取教训,做好村务公开工作,让基层政权运行在群众监督的阳光之下。”事后,姬尚俊深有感触地说。(市委巡察办)

上传|吕燕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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