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2日至10月22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供销社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以强烈的政治担当扛起整改工作责任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供销社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组会议和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责任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在整改过程中,市供销社党组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听取巡察整改工作汇报,靠前指挥、一线督战,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二)明确任务,强化职责。制定印发了《关于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供销社党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的报告》,将巡察反馈意见中3方面10大类38个具体问题分别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单位,明确了整改完成时限。根据巡察反馈问题建立整改台账,整改中逐一对账销号,要求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以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不畏难的态度,保证反馈意见条条有整改、事事有回应。
(三)多措并举,推动落实。市供销社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始终把“改到位、建机制、促发展”的思路贯穿整改工作始终,多次召开碰头会,逐条梳理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剖析根源、举一反三,列出整改措施96条,既有针对具体问题的“当下改”的举措,又有注重根本建设的“长久立”的机制,各责任科室、单位同频联动,同拧一股绳,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细。
二、紧盯问题,逐项销号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
1.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不实
(1)未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0年以来召开75次党组会28次未执行“第一议题”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每次党组会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023年以来组织召开党组会15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15次,班子成员轮流领学、结合分管工作交流发言,党组书记总结发言,提升高度,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二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党组会“第一议题”资料库,动态充实“第一议题”学习清单。三是坚持邀请纪检组列席党组会议,对落实“第一议题”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2)重要精神学习传达不到位。党组未对2019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系统3次重要讲话精神进行集中学习,未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意见》进行传达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和2019年以来关于供销系统3次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及时跟进学习中央、省、市最新会议和文件精神,班子成员轮流发言,提升学习效果。二是将上述重要精神作为市供销社机关集中学习内容,进行传达学习。三是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邀请纪检组列席指导。
(3)学习形式单一、效果不佳。部分党组成员理论中心组学习笔记仅照抄党章或条例,未结合供销系统实际有针对性的学习,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论述、党纪党规等纳入学习内容,2023年以来,党组成员结合供销社实际采用轮流交流学习心得、领导讲党课等形式,开展中心组学习8次,深化学习效果。二是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定期学习,开展党章党规学习、参观教育基地、交流学习感悟、观看教育视频等多种学习活动,丰富学习内容,强化学习效果。三是邀请市直机关党建第一协作组成员单位列席指导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2. 履职尽责不到位
(4)推动全市供销系统改革不到位。党组在聚焦服务“三农”、拓宽县域流通体系、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等方面缺乏有力抓手。基层供销社市场竞争力弱,部分业务停摆,种子、化肥等农资市级储备工作未实际开展。
整改情况: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县,成功将浚县、淇县纳入试点,获得2万亩农业社会化服务补贴,为玉米季生产提供全流程服务。二是创新服务方式。淇县供销社积极承接政府服务,打造农村环卫一体化监管平台,对农村厕改后期管护和农村环卫进行运营管理,实现了多级管护一体化、改厕台账电子化、报修报抽智能化、车辆作业可视化、精准监管全程化、数据统计自动化,推动了淇县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乡村振兴。三是全面推进基层社提档升级。按照综合实力强、服务功能全、与农民联结紧的要求,积极争取基层组织建设扶持政策、项目、资金,重点打造一批浚县善堂供销社商业一条街、浚县白寺供销社冷链物流项目等标杆社。四是开展农资集采集配。市供销社积极争取并成功纳入河南省农资集采集配联盟成员单位,建立市社、县级社、基层社三级化肥工作统筹机制,科学确定采购任务,减少流通环节。五是印发出台《推行“县基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探索推进县供销社与基层社资产统一开发、人员统一管理、业务融合发展,形成组团合力,促进基层社壮大发展。
(5)社有资产监管制度建设滞后。党组仅在2020年制定《鹤壁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在规范企业投资行为、企业经营预算管理、财务监督、内控体系建设、管理经营考核、职工薪酬分配等配套约束性制度建设方面空白,不能有效防范风险、堵塞漏洞,维护社有资产安全。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了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各项制度,使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更加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制定了企业投资审批备案、权责清单、预算管理、经营目标考核等制度,修订了内部审计制度,强化了财务监督,加强了内控体系建设,提高了对企业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三是健全了企业人事任免、用工招聘、职工薪酬等制度,规范了企业管理制度。
(6)社企权责边界未厘清。供销社与供销集团未建立权责清单,未做到社企分开,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尚未形成。社属企业大多依靠租赁经营,企业运行效率和经营效益低下,且多数企业入不敷出。
整改情况:制定了《鹤壁市供销合作社 鹤壁市新合作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权利和责任清单(暂行)》,明确权责范围,厘清理顺社企关系,推动社企分开,建立健全企业市场化经营机制,不断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提高社有资产运行效率。
3. 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等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
(7)宣传阵地铸得不牢。微信“鹤壁微供销”公众号仅有3人关注,未开办门户网站。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了微信公众号管理制度,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高信息图片推送质量,开展公众号推广活动,扩大受众范围,提高知名度。二是加大信息宣传力度,梳理工作亮点,提高发文质量。三是积极准备门户网站开办工作。为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已将门户网站开办工作列入计划。
(8)对“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重视不够。2022年1月以来的党组会和中心组学习中,未对“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活动进行过安排部署。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9月,通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新疆考察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的重视。二是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2023年3月,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对《关于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体系建设的意见》开展学习,市供销社党组书记对干部职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出了要求。2023年4月,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与铸牢》,加强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认识。
(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4.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有差距
(9)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措施仅停留在签订目标责任书、开会简单传达层面,从严治党廉政考核机制不健全,对关键岗位的压力传导不到位,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从严治党相关规定学习,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12月5日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2023年3月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等,持续强化对从严治党相关制度的学习。二是4月26日召开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暨全面从严治社工作会议,对2022年工作进行总结,安排部署2023年工作任务,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层层传导压力。纪检组列席指导。三是制定《市供销社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纳入考核内容,促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职责。四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领导与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与工作人员之间常态化开展廉政提醒谈话,2023年以来开展廉政提醒谈话66次。
(10)部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干部职工缺乏常态化监督管理,廉政谈话针对性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学习纪法知识、通报典型案例,对干部职工廉政教育管理全覆盖;重要节假日前开展廉洁教育,节日期间开展监督检查。二是严格落实市供销社廉政谈心谈话制度,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选择谈话主题,2023年以来已开展廉政谈心谈话66人次。三是运用好监督“第一种形态”,高标准开好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11)部分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社有资产监管制度不健全,在强化社有资产监管过程中权责不明晰,对部分社有资产管理沿用老经验老办法。
整改情况:修订了《鹤壁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制定了《鹤壁市供销合作社关于规范鹤壁市新合作供销集团审批备案事项的通知》《鹤壁市供销合作社 鹤壁市新合作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权利和责任清单(暂行)》等社有资产各项管理制度,明晰了社有资产监管权责。
(12)派驻监督执纪不够全面。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多依靠教育谈话提醒、下发提醒函或建议书等方式,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不够,线索来源多依靠有关部门转交。
整改情况:一是会同市供销社下沉一线,到新世纪家具城、山城区红旗商场、春雷资产管理中心等营业场所开展监督调研。二是列席市供销社有关党组会3次,会前提出否定上会意见1次。三是对“一把手”开展一对一谈话1次。四是已在供销社微信公众号增设信访举报方式。五是开展“每周一习语,一纪法,一案例”教育活动,已编辑发送8期,坚持做到以案“明纪、释法、醒责”。
5. “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依然存在
(13)工作作风不实。部分班子成员2019年和2020年的调研报告中,对全市基层供销社数量及社属企业数量底数不清、情况不明。
整改情况: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加大基层工作调研力度,提高调研报告质量。一是以社有资产管理、为农服务中心建设等为主题进行调研,主动到乡村振兴等基层一线调研,掌握最客观信息,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2021年、2022年形成18篇调研报告上报省供销总社,部分报告获评优秀调研成果奖。二是2021年5月12日,赴杞县考察学习资产管理经验做法,深入推进综合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2023年1月,到幔泉矿泉水厂实地调研,了解资产使用、企业经营情况。2023年1月4日至6日到鹤山区、淇县、浚县,对全市基层社、部分专业合作社进行调研,全面摸查全市基层社、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为县域流通体系建设打好基础。2023年6月到原阳县学习考察预制菜产业发展情况,深入学习新乡市原阳县预制菜产业的先进经验,推动预制菜产业合作共赢,共享发展。三是2021年,整治供销合作社系统腐败问题促进改革和治理工作启动后,市供销社在前期资产清查的基础上进行了清产核资,形成了社有资产清查台账。2022年,根据总社及省社要求,市供销社填报全国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建档立卡信息系统,指导两县供销社开展相关工作,实行台账动态管理,厘清全市基层供销社及社属企业底数,准确掌握社有资产情况,加强社有资产管理,进一步实现了资产管理规范化。
(14)工作作风不实。在建设数字乡村,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方面没有制定相应的措施,在发展数字供销、为农民提供数字化平台服务方面工作浮于表面。
整改情况:市供销社聚焦主责主业,打造集民生服务、电商平台、互联网金融为一体的现代农业流通综合服务中心,申请政府专项债券,推动项目建设,助力供销社业务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
(15)文风转变不到位。2020年印发各类文件96份,2021年印发各类文件185份,今年截至8月印发各类文件177份,发文数量呈逐年递增趋势。
整改情况:制定印发文件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基层减负工作,做好文件审批核稿,严格控制好发文数量。加大宣传学习力度,传达市减负工作有关要求,提高各科室对规范性文件的认识。截至2023年7月底,印发各类文件41份,同比下降40%。
(16)违规借用车辆、摊派费用。机关2019年以来长期借用融发中心车辆至2021年2月19日才归还。2019年以来机关多次向社属企业泽农电子商务公司(以下简称泽农公司)和融发中心摊派招待费、维稳费、水电费等费用共计20余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违规借用车辆已于2021年交还融发资产管理中心,完成整改。该车辆在作为公务车辆使用时,报由市事管局批准备案,安装有GPS和印制“公务用车”标识,严格按照公务用车管理。2021年市财政为市供销社配备了公务车辆后,及时将原公务用车的标识和GPS更换到了新配备公务车辆上,并将原车辆交还融发资产管理中心。今后将健全完善公车管理使用制度,杜绝违规借用车辆的行为。二是向泽农电商公司摊派招待费问题是在报销时列支的招待费中标注济源市供销社,实际是济源市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来参观考察泽农电商工作,不属于市供销社接待范围,应由企业支付。今后将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三是向社属企业融发资产管理中心摊派维稳费问题,市供销社已于2023年3月27日将维稳费用支付给融发资产中心。今后,将加强对费用报销全过程的审核把关,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执行,严格按用途从对应账户列支,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四是摊派水电费问题是因市供销社和融发资产管理中心共同使用水电,无法进行单表计费,市供销社承担全部照明和办公用电,融发资产管理中心承担空调电费。2023年1月起,双方水电费将按照人头均摊费用。
6. 违反财经纪律
(17)应收未收工会会员费。市供销社机关应收未收2019年和2020年工会会员费累计7325.8元。
整改情况:对2019年、2020年应收未收工会会费进行补收,规范工会会费收缴和使用。一是已收取2019年和2020年工会会员费7325.8元并上缴到机关工会账户。二是制定了《市供销社工会会费收缴制度》,按照收缴制度规定,定期收缴工会会费,严格执行工会会员会费的收缴及使用规定。
(18)资金管理混乱。2022年1月社属全资企业鹤壁市淇滨区隆升家居有限责任公司,分两次支付融发中心无息借款15万元和2万元。
整改情况:一是市融发资产管理中心已于1月31日向隆升公司还款 17 万元。二是市融发资产管理中心对《鹤壁市融发资产管理中心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社有企业资金管理,严格报备审批流程,规范企业财务管理。
7. 巡察整改存在边改边犯现象
(19)巡察整改不彻底。上轮巡察反馈的融发中心违规为机关人员缴纳医保铺垫金,至本轮巡察仍未按原渠道退回。
整改情况:市供销社已于2019年8月15日将暂借市融发资产管理中心的医保铺垫金予以退回,以后未再向企业摊派机关费用。要求市融发资产管理中心进一步严格执行企业财务制度,违反财务规定费用不得支出。
(20)供销社机关长期借调融发中心人员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6月,市供销社通过省公务员公开招录公务员2名,充实了市供销社机关干部队伍。 二是制定《鹤壁市供销合作社企业干部挂职锻炼实施方案》,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市供销社机关科室挂职锻炼,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短板
8. 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
(21)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市供销社党组班子成员均未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部分班子成员未按要求上党课。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党组及时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加大对党风廉政建设、党组织建设等党建工作研究的力度,提升班子党务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加强党内规章制度学习,强化身份意识、责任意识,强调每名党员无论职务高低,都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三是2023年2月3日召开了巡察整改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2023年3月6日召开了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班子成员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四是制定了《市供销社2023年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工作方案》,细化班子成员讲党课的时间、内容等,班子成员按照要求认真为支部党员上党课。五是完善并落实党建任务派遣单制度,精心选取学习内容、确定工作任务,安排专人列席社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集中学习、党员大会等活动,加强督导。
(2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市供销社10个党支部中有9个党支部自2019年至2021年未开展过任何形式的党内组织活动,融发中心无党支部书记,部分支部“三本六盒一证”等材料不齐全。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有关党支部纠正错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在党建目标责任书明确要求“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压实工作责任。二是调整市供销社基层党组织架构。对党员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根据摸底情况制定市供销社《关于调整基层党组织设置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并推进落实,使基层党组织设置更加有利于党内组织活动的落实。三是完善并落实党建任务派遣单制度,各党支部在集中学习外,结合各自实际开展了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活动。四是撤销融发中心党支部,将原有党员转入供销集团党支部,通过选举充实支委班子,加强党建工作。五是2023年初,为党员购置了党员学习笔记本;为基层党组织统一配备会议记录本、档案盒等办公用品,督促各党支部完善“三本六盒一证”。
(23)存在非党员负责党务工作现象。2019年以来,党组安排一名非党人士负责机关党务工作长达4年。
整改情况:该非党人士已不再负责党务工作,2020年7月任命胡某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负责党务工作,3名党员负责党务具体工作。以后按照要求由党员负责党务工作,杜绝非党人士负责党务工作的现象再次发生。
(24)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郑州“7·20”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均未开展相互批评。
整改情况: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按照要求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是2023年1月9日制定巡察整改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方案,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各项程序,将会议主题、会议内容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及时通知到班子成员。二是会前领导班子成员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发放“征求意见表”24份,收到意见建议10条;深入开展谈心谈话;认真撰写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三是2023年2月3日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暨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会上,党组书记代表班子对2022年度党史学习教育及2022年召开的有关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说明,聚焦6个“带头”方面及巡察反馈意见进行了深入对照检查,提出了整改措施。市供销社班子成员依次按照要求进行了个人发言,严肃认真开展了自我批评和相互批评,自我批评严格深刻,相互批评坦诚相见,达到了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预期目的。四是邀请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列席指导。
9. 民主决策流于形式
(25)党组会议制度不健全。部分“三重一大”事项通过行政办公会做决策,如2021年7月13日主任办公会讨论北京维稳费用11349元报销事宜后,未经党组会研究决定。
整改情况:健全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程序研究事项。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市供销社实际,研究制定了《鹤壁市供销合作社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鹤供组〔2022〕41号),规定1万元(含)以上的财务开支,由市供销社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党组将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上会讨论,避免出现由行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研究有关事项的现象。二是财务报销按照《鹤壁市供销合作社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规定执行,未按照规定程序研究决定的不予报销。
10. 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26)干部年龄结构老化,重点岗位缺职。机关共有科级干部5名,其中50岁以上的有4人,50岁以下仅有1人,干部“守摊”思想严重,工作活力不足,创新和争先意识不强。组织人事科和财务审计科无科长。
整改情况:优化干部年龄结构,补充重点岗位空缺。一是2020年、2021年、2023年市供销社通过省公务员公开招录公务员9名,充实了供销社机关干部队伍。二是制定《鹤壁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强对新录用公务员培养管理的工作方案》,为新录用公务员选择一位素质好、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干部(各科室科长)作为指导老师,发挥好“传、帮、带”的作用,在学习、工作中给予帮助指导,不断增强新录用公务员的综合素养。三是通过对2020年、2021年招录的公务员任职条件进行查看,其中3名公务员符合任职条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程序规定进行提拔任用,3名公务员分别任职为监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财务审计科副科长、业务发展与合作指导科副科长,加快了年轻干部培养,逐步搭配好干部队伍梯次。其他公务员待条件符合后及时调整,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
(27)以主任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研究人事工作。2020年11月以召开主任办公会形式,研究红旗商场和春雷商场负责人人选事项,并决定孙某和王某为负责人。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河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结合市供销社实际,研究印发了《鹤壁市供销合作社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鹤供组〔2022〕41号),并加强学习,严格按照《鹤壁市供销合作社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规定研究决定人事任免,杜绝主任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研究人事工作的发生。2023年7月,3名公务员的选拔使用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程序进行,党组会研究确定。
(28)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规范。2019年11月党组会任命融发中心副主任事项时,缺乏动议环节。对多名社属企业班子成员的任职,多以召开党组会形式研究确定,未按照选人用人有关程序进行。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选人用人。二是制定《市供销社企业干部人事任免管理制度》,规范供销社社有企业和基层社班子中层以上干部的行政职务人事任免程序。
(29)社属企业管理人员任职不履责。融发中心2名副主任只挂名任职不参与企业管理,泽农公司2名副总经理自任职以来未实际参与过泽农公司经营工作,上述4人均在社机关借调;原春雷商场总经理和泽农公司总经理不参与融发中心工作却在融发中心领取工资。
整改情况:社属企业管理人员按职责履职。一是融发中心2名副主任已参与企业管理,泽农公司2名副总经理已参与泽农公司经营工作。二是制定《鹤壁市供销合作社企业干部挂职锻炼实施方案》,符合条件的人员在市供销社机关科室挂职锻炼,提高综合素质和能力。三是泽农公司是融发资产管理中心的全资子公司,人事关系在融发资产管理中心管理。四是经查工商注册信息,春雷资产管理中心是融发资产管理中心的全资子公司,持股100%,2008年2月1日设立,注册资本3万元,人事关系在融发资产管理中心管理。
三、务求实效,推动整改成果转换为促进工作的强劲动力
市供销社党组将继续坚定态度,严格标准,长抓不懈,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持续深化。
(一)深化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实效。持续推动整改措施落实落细,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向反复出现的问题开刀,向难以整改的顽疾亮剑,不断提高整改质量,巩固整改成果。对已经完成整改的事项“回头看”,防止纸面整改、虚假整改,防止整改不彻底、不到位;对长期整改的事项重点盯,防止边改边犯、反弹回潮,防止出现新问题、新情况。
(二)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对市供销社工作进行全面检视。坚持问题导向,着眼于标本兼治,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紧密结合起来,从制度层面“找病灶”“去沉疴”,举一反三,形成长效机制。
(三)加强督促检查,深化整改成果。把巩固拓展巡察成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社的重要举措,进一步强化对巡察整改成果的运用,在确问题清零见底、长效机制建立之余,持续改善政治生态,使整改工作成为加强市供销社党的建设、推动供销社综合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90-3363521;邮政信箱: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黎阳路中段253号机关纪委;电子邮箱:hbsgxs2006@163.com。
中共鹤壁市供销合作社党组
2023年8月8日
上传|杜晓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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