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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我市践行第一种形态经验做法——《鹤壁 紧盯第一种形态 强化责任担当》

发布日期:2017-02-14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2016年1月9日,浚县县委书记郑辉和另外2名县区党委书记,接受了河南省鹤壁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单独约谈。

  “今天,我们代表市委对你进行约谈提醒,希望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带领县委班子,采取有效措施,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首先,请你谈一下近一年你们对省委巡视反馈和市委掌握问题的整改情况。”郑辉一落座,市委书记范修芳就直奔主题。

  “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履行‘两个责任’有偏差的问题,我们层层分解任务,拉出‘两个责任’清单,出台了‘一案双查’实施办法,对落实制度不规范、不到位的16个单位进行了约谈,严惩打招呼、违规审批、充当保护伞的干部……”

  问题个个有的放矢、直戳痛处。40平方米的会议室里,郑辉和市委书记、市纪委书记相对而坐,旁边还有一名同志负责记录。严肃认真的谈话使郑辉受到了触动、感到了压力。

  约谈淇县县委书记王永青时,对范修芳指出的问题王永青表态:“作为县委书记,下一步要更加对党负责,对全县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发现干部有问题,就及时谈话提醒,让党员干部真正体会到组织的关心爱护。”

  在鹤壁市,真切感受到管党治党责任和压力的远不止郑辉、王永青两人。在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过程中,鹤壁市通过健全制度、示范引导、以案示警等形式,经常抓、抓经常,及时“红红脸、出出汗”,拉起防止党员干部违纪的“第一道防线”。

  定规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最难的是第一种形态,最关键的也是第一种形态。为方便全市各级党组织、纪检组织在实践中把握操作,鹤壁市纪委出台《关于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细化约谈提醒、信访监督、谈话函询3种方式,分类明确14种适用情形,方便规范践行第一种形态。

  作示范。为了让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担当作为,鹤壁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作出示范,紧盯重点人、把握关键点,对党员干部招呼打在前。2016年,市委主要领导个别或集体约谈县级党政一把手36人次,市纪委书记约谈县级干部56人次。

  抓典型。有个别党组织难以摆脱“多栽花、少种刺”的思想,个别干部对组织的良苦用心不以为然、心存侥幸。为触及灵魂、加深认识,鹤壁市委、市纪委注重发挥身边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剖析严重违纪违法案例、印发忏悔录、通报“四风”典型问题,让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端正思想认识,绷紧纪律这根弦。

  2016年,该市纪委处置反映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中,谈话函询74件次,同比增长335.3%;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130件次,同比增长550%。(作者:中国纪检监察报记者 郑先志 通讯员 袁欣乐 卢家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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