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头条 > 正文

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 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28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就纠正“四风”问题作出的重要指示,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和风清气正的社会生态,现就节日期间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体现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改进作风的自觉行动上,自觉做到:严禁用公款购买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违规收送礼品礼金;严禁用公款购买贺卡、烟花爆竹和其他节日物品;严禁公款旅游,用公款购买景点门票,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违反公车封存停驶规定;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隐蔽场所,违规在机关或企业食堂、内部宾馆和培训中心等公款吃喝;严禁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等场所接受吃请,违规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机构、国有或民营企业。

  二、加强监督检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作为,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的监督检查。要聚焦地方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县乡基层等领域,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基层延伸,解决压力传导层层递减问题。要紧盯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组、企事业单位纪委(纪检组)“探头”作用,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要创新监督方式,组织财政、审计、公安、税务等骨干力量,开展联合检查,运用税务票据系统、公安“天眼”监控系统、商场宾馆消费数据库等大数据,精准查纠“四风”问题。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鼓励群众通过各种形式反映“四风”问题线索,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

  三、严格执纪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指示中指出的10个方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表现,重点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纠正走秀式调研、“推绕拖”、懒政庸政怠政、不出实绩出经验等反映集中的问题。要把督促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作为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的切入口,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要严密防范和严肃查处借“两节”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行为。对履行责任不到位,致使“两节”期间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双节”期间,市纪委将在全市组织开展明查暗访,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各县(区)纪委要建立“四风”问题值班、报告和督办制度,及时将节日期间监督检查情况向市纪委报告。(鹤壁市纪委)

  市纪委举报电话:0392—12388

  举报邮箱:hebilzb@163.com

打印

版权所有:中共鹤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鹤壁市监察委员会

ICP备案编号:豫ICP备09010477号豫公安备案号:410611020001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