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善堂镇迎阳铺村党支部委员赵守信违纪问题。2012年,赵守信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儿媳申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7850元。2016年1月,县纪委给予赵守信党内警告处分,并将违纪资金全部追缴。
二、新镇镇邢固村村“两委”班子成员集体违纪问题。2012年8月,邢固村向上级申报了“贫困村”;2014年8月,在上报贫困户名单时未按规定程序把关,把不符合条件的521户确定为贫困户。2016年1月,县纪委给予村党支部书记刘丙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村委副主任王奎,支部委员张永卫、刘新岭、王桂芹和村委委员刘桂德党内警告处分。
三、伾山街道办事处大高村党支部书记李丰文违纪问题。2012年,大高村编造虚假农村危房改造申报资料骗领补助资金15500元,并向3户村民合计收费450元。2016年2月,县纪委给予李丰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违纪资金全部追缴。
四、白寺乡王庄村村委委员于明文违纪问题。2011-2012年,于明文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妻子办理低保、申领危房改造资金,共计得款10112元。2016年2月,县纪委给予于明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违纪资金全部追缴。
五、卫溪街道办事处王寺庄村党支部书记李玉会违纪问题。2012年7月,李玉会利用职务便利,在公厕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擅自改变上级补贴标准,将原本对230户村民的补贴资金提高标准发放给36户村民,并收受施工方好处费1500元为其谋利。2016年2月,县纪委给予李玉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个人违纪所得全部追缴。
六、小河镇杜庄村村委委员黄海英违纪问题。2012年,黄海英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丈夫申领危房改造资金3000元。2016年3月,县纪委给予黄海英党内警告处分,并将违纪资金全部追缴。
七、小河镇南雷村党支部书记胡素英违纪问题。2013年6月,胡素英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丈夫的哥哥申领危房改造资金5000元。2016年3月,县纪委给予胡素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违纪资金全部追缴。
八、浚州街道办事处建设路居委会委员李宝玲违纪问题。李宝玲(现已辞职)违规为其丈夫的两个妹妹办理城市低保、廉租住房手续,使其从2002年6月至2016年3月领取低保金、住房补贴共计79580元。2015年6月,李宝玲为其婆婆办理丧事期间收取辖区10户城市低保户礼金共计2400元。2016年3月,浚县纪委给予李宝玲留党察看2年处分,并将违纪资金全部追缴。
九、卫溪街道鼓楼管理区党总支书记温俊伟违纪问题。2008年11月,温俊伟利用职务便利,通过居委会主管办理城市低保的人员,违规为其家办理了城市低保,共计得款17180元。2016年3月,县纪委给予温俊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违纪资金全部追缴。
十、白寺乡东合营村党支部书记李安合违纪问题。2011年8月,李安合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父亲办理农村低保共计得款5184元。同时,李安合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4月,县纪委给予李安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并将违纪资金全部追缴。(浚县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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