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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体制改革】市纪委关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重申“两会”作风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1-04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察局网站   

近期,我市市、县(区)“两会”将相继召开。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防止“两会”期间“四风”问题反弹,从严从实加强风气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市纪委重申作风纪律要求如下:

一、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要坚定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严格执行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务必严守政治纪律,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严禁道听途说、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严禁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结党营私;务必严守组织纪律,严禁发生拉票、贿选等行为,严禁搞非组织活动,坚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做好廉洁自律工作。务必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公款相互吃请、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出入高消费性质娱乐场所,严禁收送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烟酒、纪念品、土特产等,严禁参赌涉赌,严禁以“两会”名义向任何单位和个人筹措财物,严禁以“两会”名义虚报、套取、挪用财政资金。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合理预算会议开支,不搞豪华布置,不搞形式主义,不搞排场,不擅自提高食宿标准,切实改进文风会风。与会人员要服从大会统组织和安排,在指定地点吃工作餐并住宿,严格遵守会议议程、会议纪律、会议秩序和保密规定,不得妨碍与会代表、委员开展工作,不得干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三、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认识“两会"期间作风建设的重要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加强对“两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负起责任,严明纪律要求,统筹抓好落实。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

四、加强执纪监督检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作为,采取明査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开展"两会”期间风气专项监督检查。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运用纪检监察“12388”、“清风鹤壁”等举报受理平台,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反映,快速核查,限期回复。会议期间,市纪委将组织开展明查暗访,对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两会”纪律规定的行为一律“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两会”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市纪委党风政风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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