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浚县县委巡察组分别向黎阳街道、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反馈巡察情况

发布日期:2015-11-26    来源:浚县纪委   

  近日,县委第一、第二、第三巡察组巡察黎阳街道、县民政局、县住建局情况反馈会分别在被巡察单位召开。县委巡察组就巡察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被巡察单位党工委、党组负责人分别代表单位领导班子就接受巡察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作了表态发言。

  在反馈会上,县委第一巡察组就巡察了解情况指出:黎阳街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存在重安排轻落实、重业务轻廉政问题;街道纪工委监督失之于软,对关键岗位人员监督教育不足,导致土地城建、低保五保、危旧房改造等领域问题多发。“四风”问题仍很突出,顶风违纪、懒政怠政现象时有发生,勤俭意识不强,财务管理混乱。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管理不严格,有的村干部已被判刑但仍担任职务。

  县委第二巡察组在反馈时指出:县民政局党组和纪检组“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没有抓手,未能深入重要领域、关键环节进行有效防控;纪检组监督不到位,问责乏力。工程建设程序不规范,项目资金监管不到位;民政专项资金重分配监管不力,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等问题;“三公”经费数额大,存在浪费现象,财务管理不严,制度执行不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存在服务意识弱、态度差,民政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工作作风不实,工作纪律涣散。“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请假、借调手续不全、股室设置超编,干部任用机制僵化等问题。

  县委第三巡察组在反馈时指出:县住建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相关制度落实不够,教育学习不深,工作标准不高,对干部的教育监督不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群众意识淡薄、服务效率低下,财务管理不严格,会计核算不及时,把关不严格,公务接待中存在超标准接待现象。对房地产等工程项目监管不到位,危房改造等政策执行过程中缺乏有效监督,存在弄虚作假现象。民主集中制原则没有有效贯彻执行,“三重一大”报告制度落实不及时。

  就下步巡察整改工作,巡察组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要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认真搞好整改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被巡察单位纪检组要聚焦中心任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对整改落实情况,党组要以适当形式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组织开展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家被巡察单位党组负责人分别代表单位党组表示,要始终保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清醒和坚定;迅速行动,坚决有力地抓好问题整改;履行职责,坚定不移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全制度,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建设;转化成果,提升各项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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