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出台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澄清保护干部的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9-09-09    来源:鹤壁市电视台   

为贯彻落实九届市纪委四次全会关于“实施‘暖心’工程,激励干部担当出彩”的决策部署,支持保护广大党员干部担当尽责、创新创业,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市纪委监委近日出台《关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澄清保护党员干部的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规定,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为被诬告陷害干部澄清正名,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分级负责,保护权益、激励担当,严格把握、审慎处理的原则,严格区别诬告和错告。

暂行办法列举了故意捏造违纪违法事实、造谣诽谤、挟嫌报复、栽赃泄愤等七种恶意举报的诬告陷害情形。根据办法规定,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对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信访举报等各项工作中发现的诬告陷害问题线索,在按有关程序逐级报批后,启动反向调查程序。


上传|吕燕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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