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滨区纪委监委:通报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21-09-16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委网站   

一、淇滨区法院原正科级审判员杨焕敬违规收受礼金、接受案件当事人安排的旅游活动等问题。2017年至2020年期间,杨焕敬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先后4次收受案件当事人赵某某所送礼金共计2500元。2019年4月至2020年6月,杨焕敬先后4次接受案件当事人郑某某的安排,前往武汉、南京、绍兴、泰山等地旅游,相关费用均由郑某某承担。此外,杨焕敬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7月,杨焕敬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淇滨区钜桥镇艾庄村原村委会主任高卫卫违规报销餐费、违规发放补助问题。2015年1月至2020年7月,艾庄村党支部书记艾某某(另案处理)、时任村委会主任高卫卫共同商议,以村务用工工资和使用机械费名义违规报销村干部餐费共计85575元。2016年12月、2019年12月,艾某某、高卫卫共同商议,以村务用工名义违规为两人在内的9名村干部发放补助共计14550元。2021年7月,高卫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淇滨区纪委监委)

上传:韩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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