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农业局干部孙本义“五一”值班期间午间饮酒问题。2019年5月2日,市、县纪委在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过程中,发现浚县农业局值班人员孙本义中午饮酒,经测试,酒精含量50毫克/100毫升。2019年5月6日,浚县纪委给予孙本义诫勉谈话处理,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
二、白寺乡山北后村党支部书记李文达、村委主任李明行、村委委员兼报账员李永生违规使用公款吃喝招待问题。2017年1月至2018年10月,李文达、李明行、李永生违规使用公款11514.5元用于吃喝招待。2019年2月,合并其他违纪问题,浚县纪委给予李文达开除党籍处分,分别给予李明行、李永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善堂镇邢坊村党支部书记邢利宾、党支部委员邢相军、党支部委员兼报账员邢长坡违规支出招待费问题。2012年1月至2017年12月,邢利宾、邢相军、邢长坡违规支出招待费47043元。2019年3月,合并其他违纪问题,浚县纪委给予邢相军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分别给予邢利宾、邢长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来源|浚县纪委监委 编辑|卢家杰 上传|秦桂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