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公安局鹤山区分局社区警务大队原大队长刘松涛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问题。2016年,刘松涛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10万元。案发后,刘松涛于2020年4月将借款主动上交组织。刘松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7月,刘松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二、区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王红军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财物问题。2018年11月,王红军在工作期间接受请托,将查获违反禁行规定的渣土车私自放行,事后王红军接受车主宴请。2019年2月,王红军接受请托让货车进入限行区,违规收取车主1400元现金,其中600元以罚款名义上交区财政,剩余800元用于个人消费。王红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1年3月,王红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项被收缴。区城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石相峰因对王红军疏于管理受到诫勉谈话。
(鹤山区纪委监委)
上传:吴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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