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发布日期:2019-11-12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委网站   

一、屯子镇董厂村党支部书记王希国违规发放低保问题。王希国在负责董厂村2016年农村低保专项整治工作中,未将村民王某福、丁某现子女均有赡养能力的情况如实向上级报告,致使二人违规享受低保待遇,至2019年6月,王某福违规领取低保金5874元,丁某现违规领取5514元。2019年10月,县纪委给予王希国党内警告处分。

二、浚州街道办事处姬庄村原村支部委员苏泽富违规占用村集体土地问题。1990年至今,苏泽富无偿占用村集体约1600平米的坑塘;2000年,姬庄村划出6处宅基地,苏泽富将其中1处长期占为己有,并于2017年1月以3000元价格转卖给本村一户村民。2019年1月,县纪委给予苏泽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卫溪街道办事处将军墓村支部书记刘米山违规收取村民宅基地使用费问题。2006年至2014年,该村违规向村民收取宅基地使用费共计21.3万元,未入村账,直接用于村室建设和戏台维修等支出。合并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2月,县纪委给予刘米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小河镇西王渡村村支部书记刘建中、原村委主任刘作成违规收取群众资金问题2016年3月,刘建中收取村民王某军3000元用于建电信信号塔及接电费用,扣除1200元工钱及电料费用外,将余下的1800元以工钱名义,与刘作成庆等5名村两委干部平分。合并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月,小河镇党委分别给予刘建中、刘作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新镇镇新镇村党支部副书记王玉彬、原党支部副书记郭官正、党支部委员兼村报账员王玉兴违规私设账目、违规收费问题。2013年村委违规收取群众下户口款4000元,并用于村务支出;2014年村委违规收取群众卫生费15805元,用于村环卫支出。合并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1月,新镇镇党委分别给予郭官正、王玉彬、王玉兴党内警告处分。

 

供稿:浚县纪委监委  编辑:李雪洋  上传:卢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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