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镇镇淇门东街村支部委员姚俊中(主持村全面工作)、支部委员兼报账员姚金兵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问题。2016年4月,淇门东街村收取电灌站承包费18000元,未入村三资项目,由姚俊中、姚金兵私设账外账,用于村务支出等。姚俊中负有主要责任,姚金兵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3月12日,姚俊中、姚金兵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白寺镇郝营村原党支部书记杜明忠侵占群众建房罚款和耕地占用税问题。2008年10月至2019年7月,杜明忠代收5户建房村民的罚款及耕地占用税,每户收取4000元,共计20000元,除上交乡国土所罚款及财政所税款外,剩余款项3800元未退还群众,用于其他支出。杜明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4月6日,杜明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小河镇前下滩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宗利剑违规收取村民宅基地协调费等问题。2009年12月,经前下滩村两委干部集体研究,将村老卫河沟9亩土地承包给申某有,收取承包费27500元,未入村账,用于其他开支;2010年11月,违规收取村民李某4500元宅基地协调费,直接用于其他支出。对此,宗利剑负有直接责任。2021年2月20日,宗利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浚县纪委监委)
上传:申朝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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