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区:通报四起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2019-12-03    来源:鹤壁市纪委监委网站   

一、鹤壁集镇梨林头村党支部书记孙秋成、村委会主任孙新海向过路群众乱收费问题。2015年4月,孙秋成、孙新海安排村民以维护该村桥梁、道路安全名义,违规向过往群众收取车辆过路费4125元。2019年7月,鹤山区纪委分别给予孙秋成、孙新海党内警告处分。

二、姬家山乡施家沟村委会主任原海军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5年,原海军违规将本人申报为危房改造户,领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000元。2019年7月,鹤山区纪委监委责令姬家山乡给予原海军通报批评。

三、姬家山乡石门村村委会委员姚才富违规领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6年,姚才富违规将本人申报为危房改造户,领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5000元。2019年11月,鹤山区纪委监委责令姬家山乡给予姚才富通报批评。

四、新华街办事处街南居委会主任申春丽违规办理低保问题。2013年1月,申春丽分别为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已退休居委会主任刘某云、凌某梅违规办理低保。2019年7月,鹤山区纪委监委给予申春丽诫勉谈话。

供稿|鹤山区纪委监委 编辑|董亚鑫 上传|卢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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